招标
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z-22020100-2219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08-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函

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函

各投标申请人:

我公司受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BCZ-22020100-221957,现对各投标申请人对资审文件所提疑问答复如下:

    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中的洁净厂房建设内容,能够在类似电子洁净厂房总包合同页面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洁净相关内容的,是否满足类似项目业绩定义要求?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8亿元及以上,并包含洁净厂房建设内容的工业建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认定。

    关于本项目拟派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是否需要提供?如需要提供,请问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拟派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供,请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专业洁净包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总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未能体现洁净内容的,提供体现洁净内容的图纸证明或纳入总包管理的业主证明或专业包洁净合同的,是否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8亿元及以上,并包含洁净厂房建设内容的工业建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认定。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按照满分条件对应的数据进行填写与财报原件复印件实际内容不相匹配的,或擅自修改财报复印件内容的,是否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

答: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真实数据填写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数据为准。另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评审后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前,保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原件核查的权利;请所有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人提前做好原件资料核查的准备工作。若经核查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原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在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

    关于项目经理类似加分业绩,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实际未到岗履约且在项目建设末期才担任项目经理的,该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能被予以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定义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应与施工许可证载明项目经理身份信息一致。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业绩须提供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及截图。

    当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查询内容载明的项目经理信息,和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项目经理名称不一致时,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查验的,该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是否能够被予以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定义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应与施工许可证载明项目经理身份信息一致。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业绩须提供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及截图。

    建设规模(面积/合同额)及项目特征(工业建筑/洁净厂房)高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定义要求(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 8 亿元及以上,并包含洁净厂房建设内容的工业建筑建设项目)的已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定义要求?

答: 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8亿元及以上,并包含洁净厂房建设内容的工业建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认定。

    关于本项目拟派人员需提供湖北省诚信一体化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名单,因本项目未进行后台信息登记,投标人在生成人员表时无法选择到本项目。如提供拟派所有人员的诚信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或选择其他项目写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生成二维码人员名单,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已完成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的信息录入。

    招标文件 P116 页 5-1 近3年财务状况表,因省网系统对投标文件大小有限制,为了控制投标文件总页数及大小,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对应彩色扫描件,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

    本项目资审入围单位是否需要配合进行资审材料对应的原件复查审核?

答: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评审后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前,保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原件核查的权利;请所有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人提前做好原件资料核查的准备工作。若经核查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原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在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

    请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期限

答:请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无法选择本项目,“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是否无需提供。

答:本项目已完成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的信息录入

    资格预审公告2.2招标范围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条款第2.2条以及申请人须知第1.3.2条款:计划工期为620日历天, 第五章项目概况第三部分建设要求的第3条: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20 日,计划工期640日历天。请明确。

答:本项目计划工期为620日历天。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3项条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4-5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 “备注 2 修改为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网上查询截图(提供查询链接)、项目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6-2 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备注 3 修改为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网上查询截图(提供查询链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项目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请明确是否需要申请人自行修改“4-5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备注2 与“6-2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备注3内容。

答:需要申请人自行修改“4-5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备注2 与“6-2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备注3内容。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条: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描述文字为: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第3.2.2条: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两处文字描述不同,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第3.2.2条: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准。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的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要求修改为:1. 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 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7000 万元。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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