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昌裕隆现代农林产业融合示范园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724.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昌裕隆现代农林产业融合示范园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审批〔2023〕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2.2 建设地点: 西昌市裕隆回族乡兴富村
2.3 项目规模: 改建园区产业道路4375.17米,平均路宽6.5米;园区产业道路周缘滑坡治理、挡土墙、道路排水;园区道路安装路灯、标识标牌安置3.5公里;新建公共厕所1座,村民活动广场3911平方米;建设截水沟渠110米,储水设施2000m3;完善供水系统,提灌设施1套,供水管道4.5公里;园区区域钢网打围;购置并安装小型气象监控设施1套。
2.4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1724.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西昌市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724.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附职称复印件、评审表、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查询)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新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25日14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25日14时00分至 2023年08月30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米建波
电 话: 0834-2160359
传 真:
2023年08月25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审批〔2023〕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2.2 建设地点: 西昌市裕隆回族乡兴富村
2.3 项目规模: 改建园区产业道路4375.17米,平均路宽6.5米;园区产业道路周缘滑坡治理、挡土墙、道路排水;园区道路安装路灯、标识标牌安置3.5公里;新建公共厕所1座,村民活动广场3911平方米;建设截水沟渠110米,储水设施2000m3;完善供水系统,提灌设施1套,供水管道4.5公里;园区区域钢网打围;购置并安装小型气象监控设施1套。
2.4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1724.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西昌市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724.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附职称复印件、评审表、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查询)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新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25日14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25日14时00分至 2023年08月30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米建波
电 话: 0834-2160359
传 真:
2023年08月25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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