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悦泰2024-2026海南东方地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基地采购项目(含代加工服务)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水溶液)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雪022-2305994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景玉022-580689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天津悦泰2024-2026海南东方地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基地采购项目(含代加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悦泰2024-2026海南东方地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基地采购项目(含代加工服务)(WZ20240821-1927-8586-B1)招标人为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水溶液)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发动机系统护理类
9044.00
包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须具备符合国标GB29518-2013中要求的除金属元素分析以外的检测能力,同时检测设备须提供设备台账、照片(包含设备型号)、铭牌照片及购买发票(发票须经供应商发票验真)。如部分设备发票缺失,须出具具备相关设备的承诺书,同时须提供企业授权代表与对应设备现场并标注经纬度的合照照片,如在中标后发现该企业无相关设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如不具备金属元素分析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两个月内购买金属元素分析检测设备并具备使用条件。以上内容如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未满足要求则取消合作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3.1.7 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制定检定规程,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内的定期检定报告。

    3.1.8 投标方须承诺如项目中标,可安排专人与招标方对接日常业务,配合招标方各类日常工作及系统相关工作。

    3.1.9 本项目由招标方自提,要求投标方提供提货地点与招标方标定地点路途时效在两小时以内。同时投标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满足要求承诺书(同时须承诺该提货地点在达到使用条件时具备全项检测能力(金属元素分析仪可在中标后两个月内具备使用条件)并具备专职检验人员),以及相应的方案,如在签订合同15天之内无法满足相应承诺及方案,则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1.10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于本次投标提供的提货地及生产地,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进行变更。如中标企业擅自变更,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此项要求投标方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须具备HDPE 10kg及20kg规格产品生产能力,如未具备其他规格生产设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承诺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生产设备建设或改造。

    3.1.12 投标人须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生产场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批复文件。

    3.1.13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悦泰公司基础管理、体系管理、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检验加测、物流仓储、异物控制、可追溯管理和HSE管理九个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合质量管理制度要求。中标后接收招标人每年对生产基地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取消中标资格。此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 8:00时至2024年8月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8月20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尽快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1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 编:
300000
邮 编:
300000
联 系 人:
陈雪
联 系 人:
李景玉
电 话:
022-23059945
电 话:
022-58068949
电子邮件:
chenx.xshb@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