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炊事燃油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ELQL-W3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20甲号一楼(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20甲号一楼(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20甲号一楼(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至jxz110@yeah.net电子邮箱中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未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予审核。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报名邮箱),付款账号为供应商账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jxz110@yeah.net电子邮箱中确认。 (二)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报价方式: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谈判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齐经理
联系电话:13224236767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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