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05079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冬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2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港电动集卡试用期配套建设充电桩及防雨棚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050794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工程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1-08-05 08:3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招商国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
联系人: 李冬雷
联系方式: 13703323648
邮箱: lidonglei@cmhk.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大连港电动集卡试用期配套建设充电桩及防雨棚设施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050794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主要内容:加装一台240kW充电桩、加装两个桩位防雨棚一套,相关土建基础、低压电缆采购及敷设安装。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编制初设图、施工图、效果图、竣工图、概预算、设备清单、工程量清单)、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实验、现场标识的布置和安装、电源接入和报竣工作、完成主要服务于电动集卡充电及雨雪天气安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一) 投标人需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二)投标人需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须具备资质如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电力工程业绩,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页、签字页)。 3.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上。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投标人资质评审当月第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4.信誉要求:被列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gysku/cxglList)被处罚供应商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提供相应说明函,格式自拟】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询问截止时间: 2021-08-10 12: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1-08-11 23: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8-12 09: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1-08-12 09:00:00
明细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材质证书数量单位备注品牌/原产地交货期
充电桩及防雨棚设施1套1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称
1 大连港电动集卡试用期配套建设充电桩及防雨棚设施项目公开询价采购文件(2021008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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