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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某部(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724-2330Z1760825
三、项目概况:
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综合实力强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委托代理协议成交单位,协议成交单位将列入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的协议代理名录,招标人与协议成交单位依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委托招标采购。
本项目是对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五名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3年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办理CA证书须知: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办理单位先按照国e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3.2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3.3国e平台兼容U盘实体CA(上海CA)和手机扫码软CA(CFCA)两种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3.4供应商须充分考虑CA证书的申请资料递交、资料核查审批及获取实物等环节所需时间,以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CA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及上传操作。
办理CA证书手续(以下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3.4.1选择U盘实体CA(上海CA):
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国e平台,在(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功能处点击下载《供应商CA证书申请资料》,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办理资料,需要提交》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所有资料(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上传至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我司。
<4>CA证书办理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预留至少72小时用于CA证书办理)
<5>CA证书领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楼。
<6>CA证书领取方式:供应商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3.4.2选择手机扫码软CA(CFCA):
<1>办理单位经办人需下载并安装“中招互连”手机APP,苹果手机直接在应用市场搜索,安卓版在腾讯应用宝搜索。
<2>按APP提示实名认证个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申请单位ca证书→申请印章授权,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国e平台后在“操作手册”功能处点击下载《手机扫码CA证书申请、使用手册及软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标订单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00秒(注:9时3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七、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
十、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公告媒体:
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二、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汕头某部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人:陈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马倩升、林泽鑫
联系电话:0754-88860978、020-37861059
招标人:汕头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某部(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724-2330Z1760825
三、项目概况:
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综合实力强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委托代理协议成交单位,协议成交单位将列入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的协议代理名录,招标人与协议成交单位依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委托招标采购。
本项目是对汕头某部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五名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3年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办理CA证书须知: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办理单位先按照国e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3.2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3.3国e平台兼容U盘实体CA(上海CA)和手机扫码软CA(CFCA)两种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3.4供应商须充分考虑CA证书的申请资料递交、资料核查审批及获取实物等环节所需时间,以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CA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及上传操作。
办理CA证书手续(以下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3.4.1选择U盘实体CA(上海CA):
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国e平台,在(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功能处点击下载《供应商CA证书申请资料》,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办理资料,需要提交》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所有资料(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上传至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我司。
<4>CA证书办理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预留至少72小时用于CA证书办理)
<5>CA证书领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楼。
<6>CA证书领取方式:供应商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3.4.2选择手机扫码软CA(CFCA):
<1>办理单位经办人需下载并安装“中招互连”手机APP,苹果手机直接在应用市场搜索,安卓版在腾讯应用宝搜索。
<2>按APP提示实名认证个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申请单位ca证书→申请印章授权,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国e平台后在“操作手册”功能处点击下载《手机扫码CA证书申请、使用手册及软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标订单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00秒(注:9时3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七、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
十、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公告媒体:
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二、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汕头某部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人:陈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马倩升、林泽鑫
联系电话:0754-88860978、020-37861059
招标人:汕头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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