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脑办公及网络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7J1-122-WF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告时间:
成交人 |
成交分标 |
成交金额(元)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A |
83,000.00 |
南宁恒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B |
232,950.00 |
广西南宁嘉易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C1 |
59,900.00 |
南宁市春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C2 |
497,120.00 |
南宁市春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C3 |
90,080.00 |
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C4 |
7,600.00 |
广西南宁嘉易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D1 |
13,940.00 |
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D2 |
23,000.00 |
南宁美创电脑有限公司 |
D3 |
7,000.00 |
珠海市新华通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E |
105,000.00 |
广西顶佳计算机信息有限公司 |
F |
91,500.00 |
广东慧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 |
278,000.00 |
广西南宁科发音响器材公司 |
H1 |
381,060.00 |
广西南宁讯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H2 |
81,000.00 |
南宁市赛盟数字设备有限公司 |
I1 |
45,000.00 |
南宁市赛盟数字设备有限公司 |
I2 |
131,000.00 |
南宁市赛盟数字设备有限公司 |
I3 |
33,350.00 |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