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咸祥镇龙尾契工业区块截污纳管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330212-04-01-642251
预算金额1993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梅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莎莎0574-877362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咸祥镇龙尾契工业区块截污纳管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YZ-QTJY(2023)-174
1.招标条件
咸祥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咸祥镇龙尾契工业区块截污纳管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12-330212-04-01-642251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993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325.02万元,建设规模:新建DN110-DN315mm污水管道约1589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修复工程、排水工程、一体化提升泵站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238454元。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16时00分之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将报名表发邮件至招标代理公司513470930@qq.com,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2 标书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代理机构处,未按要求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
6.2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7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账号:6235390020069156281
6.3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 0574-88225170 ,传真: 0574-28830175
6.4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3)-174”,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楼
联 系 人:朱莎莎、张楠、黎晖、杨立平、傅金亚
电 话:0574-877362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