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溧水分中心)洪蓝街道无想郭兴特色田园乡村组团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溧审批投许[2021]185号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05
公告正文
(溧水分中心)洪蓝街道无想郭兴特色田园乡村组团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08:49信息来源:
编号: ALS210523-02F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洪蓝街道无想郭兴特色田园乡村组团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1]1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监理 | |||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洪蓝街道沙板村、郭兴村、石堆铺村、张塘角村 |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9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约 20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地上最高3层。建筑物最高约12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最大单跨8米。不含加固。主要建设内容:①沙板村:改造服务管理用房,改建活动场地,建筑风貌提升,水体提升,景观墙体,标识标牌,宣传栏,景观节点及绿化提升,景观灯具,道路整治提升及其它配套设施等;②郭兴村:改造服务用房,改建休闲活动广场,建筑风貌提升,休憩廊亭,水体提升,景观墙体,标识标牌,宣传栏,景观节点及绿化提升,改建停车场,支路及巷道水泥路修复,景观灯具,道路整治提升及其它配套设施等;③石堆铺:驿站(管理房)改建,建筑风貌提升,改建农耕体验园,池畔广场,景观桥、滨水栈道,水体提升,景观墙体,标识标牌、宣传栏,休憩廊亭,景观节点及绿化提升,景观灯具,支路及巷道水泥路修复,改建道路,道路整治提升及其它配套设施等;④张塘角:游客服务中心改建,改建集散广场,建筑风貌提升,支路及巷道水泥路修复,村民特色建筑修缮改建,改造景观庭院,休憩廊亭,景观墙体,水体提升,标识标牌、宣传栏,景观节点及绿化提升,景观灯具,杆线下地,开心农场提升,活动室提升,道路整治提升及其它配套设施等;⑤沿线形象入口6处,沿线绿道铺装,沿线景观绿植提升,沿线道路黑化,沿线公厕升级改造,沿线农田、茶田、草药田、花田改造提升,沿线水域改造、水体硬景、水生植物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等。 | |||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01.72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500.00万元) | |||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 |||
监理范围包括:洪蓝街道无想郭兴特色田园乡村组团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生产监督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
2.7 监理服务期:750日历天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05 09:00:00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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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0月14日8时49分到 2021年10月21日8时49分为止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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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天益商贸园1幢7层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毛主任 | 联 系 人:季彬彬 | ||
电 话: | 电 话:025-5721012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4301011009100369546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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