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pz2023-07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警官15622274537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雨颖0756-2255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3-070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7589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7589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车辆停车棚建设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入场后6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工程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建筑业),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提供声明);(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中声明);(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或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至成交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购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何雨颖0756-2255677、2550023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报名产生。
3.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勘查,安排如下:
时间:2023年6月7日10:00;
集中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一号楼
现场联系人:林警官   电话:15622274537
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参加现场勘查的,应遵守现场有关管理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756-8160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刘朋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电 话:  0756-25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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