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0012023112402507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5000012023112402507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11-29 15:4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6,086,570.0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天堡寨二组团消防弱电报警系统改造工程(住宅、车库)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堡寨二组团消防弱电报警系统改造工程(住宅、车库)”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网站截图没有显示消防分包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有注明项目经理是否达标。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2:纵观近2年******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3:业绩要求网页截图,截图中只有总包单位,没体现消防分包,提供项目分包合同等资料,合同中体现规模及项目经理,是否可以证明业绩达标及项目经理业绩达标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4:提供的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中是由总包单位备案,无消防分包施工单位,我方使用消防施工分包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是否能证明是我方及我方项目经理业绩?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5:业绩条件全国建筑市场网页截图,业绩项目是由总包单位备案,没有显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相应分包合同和竣工资料业绩是否有效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或总包工程含800万元及以上消防工程业绩1个。截图中项目只有建设单位,作为消防分包单位没有直接体现,也为体现项目经理,提供该消防分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业绩是否达标?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7:该项目属于中小型项目,二级机电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就可以承担。招标文件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一级,提高门槛,排齐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项目经理要求修改成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答:不采用,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项目有超过20000平方米的消防改造工程,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机电安装工程)中民用建筑工程大型消防工程规模标准,为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对项目经理设置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
 
问题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国网业绩,但是消防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全国网的业绩都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直接共享,不能单独录入,可否调整为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也可,中标公示也有网址,提供业绩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施工单位有过类似施工经验,这个合法合理,望调整,谢谢!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9:现在消防工程都是专业分包,哪里去找到竣工验收资料网业截图,这些业绩都在总包里面。
答:此部分内容已做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10:我公司工程合同内容里面包含消防工程,金额也超过420万元,这种满足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工程类别和工程造价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或总包工程含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皆符合。
 
问题11: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工程造价: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我公司工程合同里面包含消防工程,审计金额也超过420万元,这中满足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工程类别和工程造价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或总包工程含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皆符合。
 
二、补遗部分
补遗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业绩要求”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为:“2.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修改为:“2.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总包工程中的分包业绩,分包业绩部分可不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但该总包业绩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分包业绩属于总包工程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补遗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为:“4.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修改为:“4.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总包工程中的分包业绩,分包业绩部分可不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但该总包业绩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分包业绩属于总包工程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安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递交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