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9.6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30607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雨花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雨花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30607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雨花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基础电信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796376
 合计金额小写: 379637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柒拾玖万陆仟叁佰柒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数量 单价 总价 两年总价
1 互联网出口 4000M(含224个公网IP) 1 1652376 1652376 3304752
2 裸光纤 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机房至雨花区以下街道/镇汇聚点主用光纤链路和雨花区各街道汇聚点至所辖社区光纤链路以及学校、区直属单位;雨花区财政机房到雨花区各个街道、学校等裸光纤互联线路;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机房至跳马镇机房汇聚点备用光纤链路; 561 2890 1621290 3242580
3 100M数字电路 跳马镇辖区内(政府汇聚点机房到辖区内学校、卫生院、社区(村)等100M数字电路) 50 10328 516400 1032800
4 网络链路资源监控服务 提供一套全区电子政务网络链路资源监控平台,对区电子政务网络链路资源(包括不限于数字链路、裸光纤及其它类型链路资源)进行7*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链路故障,对故障或风险预警进行有效跟踪及处理。 1 6310 6310 12620
金额合计 3796376元/年 7592752元
备注: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379.6376万元/年,即759.2752万元/两年。 2.裸光纤以2芯为1条互联线路。 3.裸光纤中标以后签订合同共计签订561条(第一批次开通514条,详见裸光纤第一批开通线路清单:预租47条),费用以采购方实际开通条数据实结算。 4.100M数字电路中标以后签订合同共计签订50条(第一批次开通42条,详见数字电路第一批开通线路清单:预租8条),费用以采购方实际开通条数据实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01 —— 2024-06-3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金额为1836826.83元,说明: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度互联网出口的租赁费用和网络链路资源监控服务费,且根据第一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该阶段为履约验收期;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二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三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四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五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五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六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七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每第七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八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八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九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九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十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一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3元,说明:甲方根据第十一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二次支付金额为178140.87元,说明:甲方根据第十二个月实际开通裸光纤、100M数字电路数量,按月支付相应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圭塘支行(长沙市雨花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有限公司:820101000000825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要求
(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
(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
(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5.2.2裸光纤线路网络性能要求
(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
(2)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①可提供10/100/1000/10000Mbps的高速带宽
②光纤连接距离可达70公里
③单模光纤平均损耗:0.25dB/km
④接头损耗:0.08dB(平均值)
⑤回损:≥40dB
⑥色散:17ps/nm.km
⑦偏振模色散(PMD):<0.2ps/SQr(km)
⑧接收波长:850-1550nm
⑨输入灵敏度:-31dBm(OW13-IR)
⑩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10-7,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3)施工完成后,乙方须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的安全测试,确保采购人所租用线路全部达到技术指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测试报告,同时提供光路施工图;
(4)乙方提供的相关设备为全新先进产品,完全达到制造厂家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
5.2.3 100M数字电路网络性能要求
(1)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10E-8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2)提供不低于投标速率传输(可以采用测速软件进行实时测试);
(3)单条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9%;
(4)单条端到端电路数据传输时延≤50ms;
(5)单条端到端电路抖动≤10ms;
(6)单条端到端电路丢包率≤0.05%;
(7)单条端到端电路故障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电路累计故障率≤4次/1个月。
(8)在线路扩展性方面,要求可以实现向下多层的线路扩展,实现灵活的带宽和接入调节。
5.2.4即时障碍受理和响应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承诺做到:
提供7×24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在用户申告障碍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排除障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同在第一次支付前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
6.1.1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6.1.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6.2乙方
6.2.1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2.2乙方须加强运维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及用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6.2.3对所有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所有租用的光路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障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6.2.4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一年365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最及时的故障响应,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乙方确保在报障后2小时内响应,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与附件三中第12条“(3)乙方在线路租赁期内,应提供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提供1小时响应;如诊断线路故障,乙方承诺尽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任何原因导致的任何级别的线路中断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
6.2.5在2年租赁期内,新增:如线路新增开通,无不可抗拒因素,不得延期开通,如区数据资源中心新增点位开通函至乙方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开通;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须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区数据资源中心。租赁费从开通之日起进行计算,开通单签字确认为准。
6.2.6乙方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光路进行割接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通知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割接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
6.2.7乙方需在雨花区设有专业技术队伍或分支管理机构,能及时响应故障申报。
6.2.8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6.2.9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6.2.10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未按期按质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的,需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下所列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互为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双方共同遵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香樟东路8号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党校二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245号1010室

法定代理人: 黄行健 法定代理人: 马晖

委托代理人: 吴沛 委托代理人: 汪军

电话: 0731-85880956 电话: 0731-88091155

传真: 0731-85880956 传真: /


附件列表:
附件1:标的组成明细(1).docx 附件2:服务内容及要求(1).docx 附件3:裸光纤线路及100M数字电路、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要求(1).docx 附件4:服务及售后要求、项目实施及要求说明及其他要求及说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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