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bd20230222001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656510736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35877068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现就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ZBD2023022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服务时间
1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

180000元
具体见磋商文件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甬莞高速(G1523)洞头支线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咨询服务或法律咨询服务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可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洞头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ongtou.gov.cn/col/col1254318/index.html)”直接下载。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交付,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4点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3年3月6日14点30分在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进行,供应商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6565107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87706861
联系传真:0577-633870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