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YZC2020008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大气污染源溯源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明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开通巷12号新岛创业园B座二层、五层华夏易迅众创空间199号工位
成交金额:捌佰万零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平遥县大气污染源溯源项目 服务范围: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最大化发挥科学治霾、科技治霾效果,扭转我县环保工作被动局面。一方面从机理上透彻研究颗粒物及VOCs主要来源,并定量分析污染源本地贡献和外地传输占比以及本地污染源具体来源占比,夯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理论基石;二是以溯源和考核为主,推动污染源快速消除,在理论研究成果及数据规律挖掘的基础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业无人机团队县域内覆盖飞行专项行动,对全县域进行污染源溯源工作,对比各季度污染源治理成果及各部门污染源清源结果;并协助政府建立污染源考核机制,对各部门日常污染源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激发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 服务要求:(一)解析研究,夯实理论基石 1.颗粒物浓度及其组分演变特征研究 根据影响平遥县春夏秋冬颗粒物的主要来源进行针对性科学管控,开展颗粒物组分演变特征研究解析,根据膜采样的样本、在线监控数据,研究区域潜在污染源的调研结果、平遥县大气污染历史数据,分析膜采样期间内不同时段PM2.5和PM10的化学组成及时空变化规律。分析大气复合污染过程中PM2.5浓度及其组分演变特征,形成不同前体物种存量变化与复合污染之间的影响机制,阐明大气复合污染前体物种排放与二次污染物生成、转化的敏感性规律和非线性响应关系,结合化学组分特征、富集因子(EF)、微观形态和正定矩阵因子(PMF)分析,计算不同污染源对颗粒物的贡献情况,出具解析报告。 根据平遥县空气质量、扩散条件较好时的背景值捕捉,为后期平遥县空气质量达标评估及减排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根据重污染期间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重污染应急的削峰减频,通过系统化的全年分析,提出体系化建议,实现科学治霾、精准治霾。 结合数据变化规律特征,在参考现场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每次优选污染较为严重的站点开展研究工作。根据污染程度,在该站点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每天不少于2组的第三方颗粒物源解析采样服务。在实验室中对采集的PM2.5和PM10样品至少分析12种无机元素,分别是K、Na、Ca、Mg、Al、Fe、Si、Cu、Zn、Cr、Pb、V,7种水溶性离子,分别是K+、Na+、NH4+、Ca2+、Cl-、NO3-和SO42-。提供不少于3张的颗粒形貌和X射线能谱图。 根据膜采样的样本、在线监控数据,研究区域潜在污染源的调研结果、平遥县大气污染历史数据,分析膜采样期间内不同时段PM2.5和PM10的化学组成及时空变化规律。采用合理的分析方案和模型,对PM2.5和PM10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污染物组成并编写8份《平遥县颗粒物解析报告》。 研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共八次颗粒物解析,平均每个季度两次。 (1)第一阶段:春季(3—5月) 采用正定矩阵分析模型(PMF)确定春季颗粒物的主要来源贡献,通过对春季期间颗粒物化学组成进行分析,Ca为建筑扬尘的标示元素,Pb和Zn为机动车尾气的标示元素,通过重点分析无机元素里Ca、Pb和Zn等离子,确认全县不同时段扬尘源的来源为建筑扬尘还是道路扬尘还是工业烟尘,从而靶向治理;通过对颗粒物成分的时间变化、时空变化规律,结合风向玫瑰图进行锁源针对性管控。 (2)第二阶段:夏季(6—8月) 此时源解析可作为全年背景值,利用背景值进行平遥县冬季空气质量的达标评估及重污染应急期间平遥县工业企业等减排提供依据。 (3)第三阶段:秋季(9-11月) 通过比对前两个阶段的解析结果以及本季度监测数据,找出颗粒物下降空间,为秋冬季攻坚打好基础。 (4)第四阶段:冬季(12—2月) 在采暖期间对平遥县大气颗粒物进行采样并分析其化学组分,比较其与其他阶段颗粒物化学组分的变化,得到进入采暖期后哪些化学成分组分增加最大,比较不同阶段颗粒物源贡献占比,确认采暖期间最大的污染来源。 2.平遥县环境VOCs样品采集、分析与臭氧来源解析研究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造成臭氧生成的主要前体物之一,来源极其广泛,不同区域来源差异较大,重点管控方向存在差异。摸清平遥县VOCs来源,对平遥县VOCs排放源精准溯源,削减VOCs排放,实现精准治理具有重要的技术指导作用。同时对臭氧削峰减频,削弱臭氧污染对平遥县优良天数及综合指数的影响极为重要。 (1)VOCs污染特征分析 通过对平遥县省控点点位的VOCs数据进行分析,初步了解平遥县VOCs浓度水平与组成,分析各大类组分占比情况,通过与其他城市进行对比,判断本地污染水平。同时计算各化合物的臭氧生成潜势(OFP),研判不同组分对臭氧的生成贡献,识别出优先重点管控物种,结合六参及气象数据分析臭氧污染的特征,为臭氧管控提供科学的依据。 (2)VOCs来源解析 采用比值、正交矩阵因子分解(PMF)模型及主成分分析模型(PCA)等分析方法,研判出各类源对VOCs排放贡献总量及对臭氧生成贡献量,为VOCs总量及活性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3)点位布置及样品采集 为了确保VOCs测量数据的代表性及科学性,参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664-2013),并结合平遥县本地情况,选择O3数值较高站点作为本次监测点位。 本项目按照国标《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2015)中标准规定的恒定流量方法进行连续1小时的离线样品的采集。不锈钢罐采样是美国EPA推荐的标准方法(TO-14A、TO-15),也是目前采集大气中VOCs组分应用较为广泛的方法。 (4)采样时间及样品收集 样品采集计划选择臭氧高发期来临前2021年5~6月份,采样期为20天,每天采集3个样品,采样时间分别为9:00-10:00、12:00-13:00和17:00-18:00共采集60个样品。 (5)分析方法及质控保障 采用预浓缩仪搭载美国安捷伦生产的气质联用仪(GC-MS),并利用超低温冷阱预浓缩的原理对平遥县大气环境VOCs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本项目测量不少于100种VOCs组分,主要包括烷烃28种、烯炔烃12种、芳香烃17种、卤代烃34种、含氧有机物8种及其他。 (6)质控与保障 实行严格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一方面针对样品采集、分析检测及记录存档等各个环节建立规范的标准操作流程,另一方面基于数据的内在规律进行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 (7)项目预期成果 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其他发达城市的经验举措基础上,结合平遥县VOCs污染特征分析及源解析研究成果,从控制方向、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控制组分和重点控制源类等方面,提交适合平遥县的VOCs污染特征分析及源解析研究报告,量化重点管控污染源并提出针对性的臭氧污染管控措施建议,对平遥县VOCs排放源实现精准溯源,削减VOCs排放,达到精准治理的目的。 (二)第三方驻场服务 派驻不少于6人的专业技术顾问团队及服务团队进行现场常驻服务,培养本地化技术资源、人才资源,保证未来在平遥县服务工作过程中保证资源的稳定性,也保证团队的稳定性。通过对平遥县空气质量及相关数据分析,提供大气污染治理的系统化解决规划。 1、大气污染时空演变规律及成因来源研究 为科学解释平遥县外来传输和本地累计占比情况,明确平遥县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方向,采用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自主研发的NAQPMS模式,该模式基于三维欧拉硫化物模式,可实现多尺度及多物种的模拟研究。它是基于人类对大气物理和化学过程科学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气象学原理及数学方法,从水平和垂直方向在大尺度范围内对空气质量进行仿真模拟,再现污染物在大气中输送、反应、清除等过程的数学工具,是分析大气污染时空演变规律、内在机理、成因来源、建立“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间定量关系及推进我国环境规划和管理向定量化、精细化过渡的重要技术方法。 在污染过程模拟中,NAQPMS模式可使用污染源在线追踪与识别模块定量分析自定义的污染来源区域对污染物浓度空间分布的贡献。在该模块中,可对污染物来源的地理位置进行标记,并且自定义的来源区域污染物浓度贡献绝对正向。 2、无人机溯源,精细化管控 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平遥县全县区域内精细化管理程度,减少垃圾、大车、裸土、扬尘对空气质量影响,全方位多角度溯源,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利用无人机专业团队时效性好,灵活度高等优点,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平遥县域内垃圾、裸土、扬尘、汽车尾气等污染源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巡查,并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核,旨在深挖环境潜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并出具整个县域内污染源地图。(无人机团队有多架固定翼、旋翼、直翼,不同功能无人机,保证时效性及续航性) 3、智慧考核调度,打通清源渠道 协助平遥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进行每周、月的各乡镇及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健全完善平遥县考核制度,利用环境监控无人机、Airdog、SO2检测仪、企业在线监测等多种方式寻找污染源,开展对整个平遥县建成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企业类扬尘、餐饮油烟防治、重型柴油车防治、禁燃禁放治理、涉气企业及场所治理等工作的督查,对建成区内的各个乡镇及委局污染源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采购人将对本项目每一分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
- 评审专家名单:
薛银平王丽萍李昌源贾生林王忠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
地址:平遥县学府东街
联系方式:0354-562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九层913、933室
联系方式:0354-5860282、58602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本忠
电话:0354-5620911
十、附件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单位的平遥县大气污染源溯源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山西明普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日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