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金额
19.9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5]xy[xj]2017012-1
预算金额19.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帷文
中标联系人刘惟文18960810026
公告正文
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项目编号:[350725]XY[XJ]2017012-1 作者: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7-09-20 11:58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乙方福州市壹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5]XY[XJ]2017012-1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由甲方提供设计用的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平台运营服务 平台运营服务 1 199330 DH-IPC-HFW54XYZM-ABCD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方要求 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刘帷文/13706905509 福州市壹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960810026
合计: 19933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叁佰叁拾元整(¥19933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5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业主要求位置

4.3交付条件:0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对平台的运营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工作,待服务期结束后,乙方提交总体工作验收报告,甲方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意见给乙方作为验收通过的凭证。若有验收指标未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相关工作内容直至满足验收指标,方可通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若各项服务正常开展,2017年11月31日前,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整体项目服务完成,采购人验收通过并无遗留问题和未完事项的,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付清20%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相当于合同全部价款的违约金,由于战争、地震、火灾、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监控设备、网站设计、视频拍摄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监控系统:在博物馆四周内外安装4台枪式高清摄像机,内部两台对角对射,外部两台,对馆内外的情况进行全景监控,建立监控平台,视频资料可存储至少180天以上,支持后期需要时可以在不更换后端的情况下直接添加不少于20台以上前端高清摄像机。 2、网站系统:为佛子山地质博物馆建立网络平台、门户网站,具体包括:PC站、手机WAP站,二个信息平台。主要提供对外信息发布、在线综合服务,以及景区管委会工作系统的公开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等功能。 3、视频宣传系统:制作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宣传片,时长6分钟,清晰度为4K,要求整部片子像一篇说明文,能紧紧抓住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的特征,语言准确,条理清楚,内容严密,有表格有数据,科学性、逻辑性强。通过观看该片,能让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普及佛子山国家地质公园的各种人文景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乙方: 福州市壹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写字楼A座19I
单位负责人: 何陈平 单位负责人: 陈秀灿
委托代理人:
刘惟文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706905509 联系方法: 1896081002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 账号: 1511 0141 7000 1197


签订地点:南平市政和县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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