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九医院拟对基层慢病一体化门诊诊前系统、一期住院楼结构模型重建及装修结构复核项目、条码打印纸、碳带项目、市内主流纸质媒体系列宣传项目、宁波九院检验外送、职工消费帮扶等项目进行采购,现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1 | 基层慢病一体化门诊诊前系统 | 1项 | 12万元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2 | 一期住院楼结构模型重建及装修结构复核项目 | 1项 | 9万元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第三次公示 |
3 | 条码打印纸、碳带项目 | 1项 | — | 院内议价 |
4 | 市内主流纸质媒体系列宣传项目 | 1项 | 20万元 | 单一来源采购 |
5 | 宁波九院检验外送项目 | 1项 | 250万元 | 市场调研,首次公示 |
6 | 职工消费帮扶采购 (越西县农产品) | 1项 | 39万元(500人/人,按实际采购人数结算)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7 | 职工消费帮扶采购 (节假日福利) | 1项 | 15.6万元(200元/人,按实际采购人数结算)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二、采购组织类型:院内询价比选。
三、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仅接受现场投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3:45(北京时间)。根据项目数量,执行询标前后顺序会有调整。
2开标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五号楼2楼 医粹厅
3开标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提前1天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请意向供货商自行关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公告仅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
六、附件:
20241016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