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佳木斯市郊区万庆水稻园区产业项目施工
金额
493.2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0400g230605001001
预算金额493.23万元
招标公司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QT0400G2306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万庆水稻园区产业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万庆水稻园区产业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房屋土建主体,装修部分内容(1门窗、2屋面、3雨棚、4屋面、5地面距外墙2.0米范围内增设70厚阻燃型挤塑聚苯板(容重30kg/m3)板下增设SBC120聚乙稀丙纶双面复合防水卷材(200g/m2)、6地下室外墙外侧、7地下室地面底部、8外墙文化石、9坡道栏杆、10滴水线、11室外休息平台)。
2.4计划工期: 11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4,932,391.72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02月-2023年5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3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企业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6时00分至2023年6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人: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596381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大道508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623107
电子邮箱:rhdx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编码:QT0400G2306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万庆水稻园区产业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万庆水稻园区产业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房屋土建主体,装修部分内容(1门窗、2屋面、3雨棚、4屋面、5地面距外墙2.0米范围内增设70厚阻燃型挤塑聚苯板(容重30kg/m3)板下增设SBC120聚乙稀丙纶双面复合防水卷材(200g/m2)、6地下室外墙外侧、7地下室地面底部、8外墙文化石、9坡道栏杆、10滴水线、11室外休息平台)。
2.4计划工期: 11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4,932,391.72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02月-2023年5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3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企业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6时00分至2023年6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人: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596381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大道508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623107
电子邮箱:rhdx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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