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9701165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含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级评价及上图入库)服务招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含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级评价及上图入库)服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本项目勘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20000 万元。总面积 70000亩(其中新建60000亩,提升改造10000亩,新增耕地率力争达到1.5%以上)。
  2.2建设地点:宁都县各乡镇。 
2.3招标控制费率:招标控制费率为2.77%(含勘测设计、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级评价及上图入库),最终服务费按照财政预算评审工程施工费和设备购置费总造价为计算基数。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及范围:①项目选址(中标单位找出未上图入库地点和面积,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地点建立数据库)、现场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施工图设计;②初步设计:包括地质勘察,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预算编制及初设图纸设计绘制;③施工图设计:包括范围线套合去重叠、施工图设计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说明编写、设计咨询、评审等服务(含设计评审费)、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工作;④负责该项目计划阶段、实施阶段且办理验收阶段“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⑤施工期间要求设计单位负责现场指导施工放样(提供坐标)、格田划分、渠道纵坡测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变动原设计人员,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⑥负责项目标段的划分,及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并在图上标绘标段界线,按标段提供清晰可见、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设计图纸;⑦审核变更内容,提供变更图纸;⑧负责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级评价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等相关要求;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并达到施工要求。
  2.7服务期限要求:①2023年5月25日以前提交初歩设计方案(含新增耕地),2023年6月15日前提交设计成果并完成初设方案专家评审,初步设计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满足施工招标条件,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竣工验收审定完之日止;②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级评价在市级全面验收前7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③上图入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省市时间要求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均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土地相关专业(含水利、测绘、土地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水利资质企业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前;
②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
③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98000元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2023年04月16日17:00 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8:30-21:00 。
(1)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2)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投标人(供应商)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投标保函格式见附件)。
8. 有关说明
8.1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8.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不支付服务费,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水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83798490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970116587
地 址:宁都县领秀新都13栋60号
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816780
 
 
 
2023年03月27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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