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房山]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09.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4242-xm001
预算金额109.5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招标联系人宋老师813561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阿曼13141423180
中标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10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4242-XM001
二、项目名称: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9.5025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中标金额:109.50253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高于2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300万;其中精神损害每次赔偿限额为医疗责任每次赔偿限额的30%,计6万元;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医疗责任每次限额的10%,计2万元;法律费用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30万;医疗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率)5000元或赔偿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计。
2、附加外聘专家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险;
3、追溯期不少于 3 年;
4、理赔方式:(1)医院先行垫付患者赔偿款后一周内完成理赔工作,简化理赔手续;(2)理赔时所需材料,医院仅提供调解协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支出凭单,其余材料需要保险公司自行前往医调委调取,医院不负责提供。
5、争议的解决:医院报案后,供应商可以向医调委了解案件进程,与医调委结论不符,供应商应服从医调委的调解结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6、供应商根据理赔情况,出具理赔分析报告。
7、供应商根据医院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邀请相关专家给予培训、指导。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于2024年6月1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于2024年6月13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二次重新竞争性磋商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
经相关专业专家论证后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未收到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质疑。
经专家论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任何歧视性、倾向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符合现行市场价格,不存在不合理低价的情形。
鉴于该项目的需求特殊性和连续性,且经过已经两次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和蔡工意向公示,最终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是有效的办法。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已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陈可、张华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122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上限规定的服务费标准计算方法,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4]112-1号
公告日期:2024年7月22日
评审日期:2024年7月31日
企业类型:大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5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8135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
联系方式:马阿曼,13141423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阿曼
电 话: 13141423180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发布).pdf
二、项目名称: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9.5025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中标金额:109.50253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 91110101801119474Q | 109.50253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1 | 109.502538万元 | 109.502538万元 | 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
1、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高于2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300万;其中精神损害每次赔偿限额为医疗责任每次赔偿限额的30%,计6万元;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医疗责任每次限额的10%,计2万元;法律费用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30万;医疗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率)5000元或赔偿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计。
2、附加外聘专家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险;
3、追溯期不少于 3 年;
4、理赔方式:(1)医院先行垫付患者赔偿款后一周内完成理赔工作,简化理赔手续;(2)理赔时所需材料,医院仅提供调解协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支出凭单,其余材料需要保险公司自行前往医调委调取,医院不负责提供。
5、争议的解决:医院报案后,供应商可以向医调委了解案件进程,与医调委结论不符,供应商应服从医调委的调解结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6、供应商根据理赔情况,出具理赔分析报告。
7、供应商根据医院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邀请相关专家给予培训、指导。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于2024年6月1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于2024年6月13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二次重新竞争性磋商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
经相关专业专家论证后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未收到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质疑。
经专家论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任何歧视性、倾向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符合现行市场价格,不存在不合理低价的情形。
鉴于该项目的需求特殊性和连续性,且经过已经两次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和蔡工意向公示,最终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是有效的办法。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已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陈可、张华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122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上限规定的服务费标准计算方法,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4]112-1号
公告日期:2024年7月22日
评审日期:2024年7月31日
企业类型:大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5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8135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
联系方式:马阿曼,13141423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阿曼
电 话: 13141423180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房山区良乡医院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发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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