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人防面积测绘、人防档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22-273025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人防面积测绘、人防档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3-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人防面积测绘、人防档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人防面积测绘、人防档案编制项目
数量:1项
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9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9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招标部)
方式:(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86512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            
联系方式:李工、022-27302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2-2730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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