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生产作业车辆采购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12/22
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
生产作业车辆采购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生产作业车辆采购一标段
交易编号
GBJS2021HW158(1)
项目标段编号
GC410500202100752001001
招 标 人
河南城发利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1.12.23-2021.12.27
中标时间
2021.12.21
质量目标
合格
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
建设地点
安阳市马投涧镇大唐集团安阳电厂原灰场
建筑面积
/
中标范围和内容
4吨纯电动餐厨垃圾车8辆,12吨纯电动餐厨垃圾车8辆
中标价(元)
11520000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报价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29.81
40
29.3
99.11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鹤壁市绿通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1448000
30
8.24
78.24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开承实业有限公司
11736000
29.26
6.06
75.32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32484450T
业绩荣誉
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700万以上新能源环卫车辆销售业绩
1、新能源环卫专用车辆(一标段),1470 万元,2021年2月1日。
2、晋城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需环卫设备项目,2697 万元,2019年2月28日。
3、北京市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更新,979.2 万元,2019年5月6日。
投标人或制造商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
2、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2月19日,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3月6日,
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3月6日。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汽车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证书
获得汽车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证书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称号
获得省级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称号
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工信部“绿色工厂”认定
获得工信部“绿色工厂”认定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国家级“清洁环卫服务资质等级认证证书”
获得国家级“清洁环卫服务资质等级认证证书”五星级,有效期至2024年6月17日。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达到十二星级,有效期至2024年6月17日。
投标产品制造商重视制造和服务的先进性和一体化发展,获得过“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
获得“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的品牌认证证书
七星级品牌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3XCKXQ53
1、环卫设备采购,740万元,2019年4月21日,
2、环卫设备采购,875.5万元,2020年5月17日。
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44NR5X9C
业绩
荣誉
1、纯电动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744万元,2021年10月20日
2、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715万元,2020年8月10日
招 标 人:河南城发利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7836658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肖超
电 话:15090006688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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