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八标段(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八标段(二次)(项目名称) 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拉发改〔2024〕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拉萨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市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0% 。招标人为拉萨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 西藏博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拉萨市达孜区帮堆乡邦堆村、国道 6561以北;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建筑工程、公用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设备购置等。建筑工程包括:新建看守所、拘留所、武警楼、干警备勤楼、综合服务楼等单体建筑共计15栋,总建筑面积为39230.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7666.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64.72平方米。公用工程包括:建筑给排水、强电、建筑信息化(不含业务信息化)、暖通、消防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配套建设园建场地、绿化、地灾等室外工程,其中包含道路硬化面积15830平方米,地砖铺装面积9974平方米,室外训练场面积394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397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67个(含地下);绿化面积29962平方米;围墙2600.48米,挡土墙4008.22米。设备购置包括:购置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风冷热泵模块式机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空气热源泵、电梯等设备设施。其中:施工八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网、土方平衡总外运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八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9个月(88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八标段施工图纸及经招标人确认的八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八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08-16 00:00:00 至 2024-08-23 00:00:00,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8-16 0:00:00 至 2024-8-23 0:00:00,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9-9 9:50:00 ,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开标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自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无效。 5.3投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使用CA锁在签章处进行电子签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开标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jqg-open-web/#/login。
*8.评标方式 8.1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标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含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班子动态信用评价)。 为了确保项目评标公平、公正,评标内容中的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数据均从全国“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获取。 投标前,投标人应对上述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和确认。若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自动获取的评审数据为准。 8.2本项目评标由智能化评标系统自动完成,评标专家负责对智能化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中评标专家如未发现系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评审存在重大偏差的, 不得修改智能化评标结果。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2024-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