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沙区政策懒人包宣传推广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指示精神,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南沙招商引资效能,拓宽南沙产业扶持政策的信息触达渠道。为此,我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政策懒人包宣传推广项目,热诚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供应商前来申报。具体申报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研究目标和要求
(一)项目目标
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宣传以及上线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打造南沙政策统一对外窗口,提升南沙区级产业扶持政策的知晓率、到达率。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南沙政策解读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分别在南沙举办2场、香港举办1场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每场活动前应制作详细的宣传活动计划书,并经我办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2.开发“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并负责小程序运维服务
编制“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工作方案,包含登录、南沙区政策文件查询、收藏夹、信息反馈等功能模块。经我办审核后完成小程序开发上线并负责为期3年的运维服务。
(三)项目成果形式、完成时间
项目成果包括策划并举办南沙政策宣传推广系列活动、上线并运维“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须在2024年10月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二)申报人资质
1.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有政策研究和宣传直接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应对南沙区级政策较为熟悉。
2.申报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
3.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间接控股关系及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宣传方案、小程序效果呈现、预期成果、进度安排、项目报价及资质证明等内容。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约为60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金额报价为无效文件。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内向南沙开发区政研室提交申报稿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至本办工作邮箱,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邮寄至本办通信地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凡青
联系电话:020-39053723
工作邮箱:nszycxb@gz.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
邮编:511455
六、其他
本次项目发布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一、项目研究目标和要求
(一)项目目标
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宣传以及上线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打造南沙政策统一对外窗口,提升南沙区级产业扶持政策的知晓率、到达率。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南沙政策解读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分别在南沙举办2场、香港举办1场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每场活动前应制作详细的宣传活动计划书,并经我办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2.开发“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并负责小程序运维服务
编制“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工作方案,包含登录、南沙区政策文件查询、收藏夹、信息反馈等功能模块。经我办审核后完成小程序开发上线并负责为期3年的运维服务。
(三)项目成果形式、完成时间
项目成果包括策划并举办南沙政策宣传推广系列活动、上线并运维“南沙政策懒人包”小程序。须在2024年10月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二)申报人资质
1.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有政策研究和宣传直接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应对南沙区级政策较为熟悉。
2.申报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
3.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间接控股关系及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宣传方案、小程序效果呈现、预期成果、进度安排、项目报价及资质证明等内容。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约为60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金额报价为无效文件。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内向南沙开发区政研室提交申报稿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至本办工作邮箱,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邮寄至本办通信地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凡青
联系电话:020-39053723
工作邮箱:nszycxb@gz.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
邮编:511455
六、其他
本次项目发布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