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人民医院危废(含化粪池清掏)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337
预算金额186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良宇1899064379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蒲先生
中标公司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337
二、项目名称:危废(含化粪池清掏)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三社1号 | 1,86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702040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化学性废液处置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在清理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行提供相关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如给环境造成破坏,应当恢复原状,工作过程中造成医院物品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等 | 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卫生部36号令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省卫计委、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好转移手续,严防流失、泄漏、扩散等工作等 |
C0702040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化粪池淤泥处置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在清理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行提供相关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如给环境造成破坏,应当恢复原状,工作过程中造成医院物品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等 | 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卫生部36号令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省卫计委、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好转移手续,严防流失、泄漏、扩散等工作等 |
C0702040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过期药物处置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在清理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行提供相关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如给环境造成破坏,应当恢复原状,工作过程中造成医院物品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等 | 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卫生部36号令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省卫计委、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好转移手续,严防流失、泄漏、扩散等工作等 |
C0702040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过期化学品处置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在清理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行提供相关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如给环境造成破坏,应当恢复原状,工作过程中造成医院物品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等 | 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卫生部36号令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省卫计委、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好转移手续,严防流失、泄漏、扩散等工作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秀琼、冯建辉、张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定额11134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1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联系方式:李良宇;18990643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蒲先生;028-8544660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028-85446608-880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危废(含化粪池清掏)处置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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