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0.26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148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政法学院
招标联系人余其楠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玮婷0991-4508367
中标公司新疆阳光净水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26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148(招标文件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148)
二、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阳光净水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跃进街256号3号楼1单元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2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阳光净水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商务饮水机BOT模式服务经营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甲方单位要求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丽丽、付美兰、刘相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政法学院
地址: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联系方式:余其楠 18800205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顾玮婷 0991-4508367、15699198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玮婷
电 话: 0991-4508367、15699198804
联系人:余其楠法定代表人(签章):采购人(签章):新疆政法学院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148
联系人:顾玮婷法定代表人(签章):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联系电话:18800205367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传真:0991-4508736联系电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审核人:刘力槟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
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9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磋商邀请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磋商邀请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148一、项目基本情况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政法学院学生宿舍自助饮水服务,采购需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单位:批预算金额(元):/数量:1标项名称:商务饮水机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备注:
三、获取采购文件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3、具有履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内包含本次磋商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1: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500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开启时间:2022年8月1日11: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地址: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名称:新疆政法学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1-4508367、15699198804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层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800205367
磋商须知正文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电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项目联系人:顾玮婷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
1 | 服务消费模式 | 采用扫码,微信或支付宝、或刷卡出水。 |
1 | 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直饮水常温水:0.3元/L直饮水热水:0.4元/L |
1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 | 采购人 | 名称:新疆政法学院地址: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电话:18800205367联系人:余其楠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电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联系人:顾玮婷 |
4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内包含本次磋商内容;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具有履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能力;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
6 | 项目现场勘察 | R不组织组织 |
7 | 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注:本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
8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
9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1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10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1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11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11 | 磋商保证金 | 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 元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提交方式:须从供应商账户网银转出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行号:104881005062银行帐号:107601654453联系人:杜香电话:0991-4508736响应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11 | 磋商保证金 |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简称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
12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日(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__1_份副本_4_份电子文件__1_份(U盘,□扫描件, Word,可多选) |
14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15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6年结束后考评良好双方可续签2年 |
16 | 管理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 中标人每学期向学校按照经营所得总收入的比例支付管理费,中标人向学校支付管理费比例按照招标结果执行。注:最终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
17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提供(第一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收取履约保证金比例如下:50000元(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成,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10000元 |
1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6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性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9 | 其他规定 | 1、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响应文件要求按包编制,不允许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的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密封在一起。以上各标包响应单位均可响应,可兼投兼中。 |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定义一、总则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项目预算1.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3.3.3具有履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能力;3.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内包含本次磋商内容;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3.2其他说明:
6.项目现场勘察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4.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7.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6.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7.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9.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9.偏离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0.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0.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
(2)响应报价表及明细报价表(1)磋商响应声明11.1.1商务部分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1.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10.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8)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7)拟投入本项目设备(6)用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3)商务条款偏离表
11.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其它资料(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1)服务方案11.1.2技术部分
13.磋商保证金12.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报价表和明细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明细报价表中的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2.报价11.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3.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磋商响应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7.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初步审查19.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9.磋商小组四、磋商与评审18.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2.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2.磋商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澄清(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失信记录是指,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发现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两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22.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4.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24.最后报价评审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低于首轮报价。最终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最终报价组成明细(分项报价表)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最后报价22.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5.综合评审24.2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6.提出成交供应商25.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5.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磋商终止27.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大程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9.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2.成交信息的公布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31.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1.禁止行为30.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保密
34.履约保证金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成交通知32.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2.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2.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签订合同3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4.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询问、质疑、投诉36.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采购代理服务费六、其他规定35.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7.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3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0.未尽事宜39.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9.其他规定(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4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七、质疑处理41.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41.文件解释权
4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42.4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为:顾玮婷,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层,电话:15699198804。4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则质疑函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4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4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42.5.4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4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注: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初步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二)初步审查表(一)资格审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序号 | 评审项目 |
1 |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
2 |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
3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经查询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
备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再次重申: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 |
符合性审查 | 1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章处未加盖的; |
符合性审查 | 2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符合性审查 | 3 | 服务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符合性审查 | 4 | 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 |
符合性审查 | 5 | 磋商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符合性审查 | 6 |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
符合性审查 | 7 | 服务承诺书未提供的; |
符合性审查 | 8 | 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符合性审查 | 9 | 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符合性审查 | 10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
(服务类)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包:(评分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饮水收费报价30% | 30分 | (一)符合报价要求的为有效报价(30分)1.直饮水常温水:最高限价0.3元/L,每降低0.02元得3分,最高得15分。2.直饮水热水:最高限价0.4元/L,每降低0.02元得3分,最高得15分。 | |
2 | 设备功能及技术保障30% | 30分 | 支付安全(12分)①所投水控机制造商的收费平台必须合规和便于后期维护,收费平台必须为自助扫码设备制造商研发的收费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否则不得分。②为保障收费平台在电信部门合规备案,所投自助扫码设备制造商需提供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没有不得分;③为保障学生资金安全并合规,避免对学校和学生资金安全造成的影响,所投自助水控机制造商需要提供微信或支付宝公司授权书、并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司公章得2分,没有不得分; ④为保障学生信息安全并合规,所投自助扫码水控机制造商需要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三级或以上证明、教育部备案证明复印件,满足得2分,没有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加盖自助扫码水控机制造商公章。)⑤供应商本次提供的运营软件系统开发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没有不得分;⑥为保障计费精确,自助扫码水控机制造商需提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满足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3.直饮水机(12分)①所投直饮水制造商分别具有过滤部分的颗粒活性炭滤芯、反渗透膜滤芯、炭棒滤芯与所投产品整机品牌为同一品牌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需分别提供以上三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得,得2分。②所投直饮水机制造商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布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得2分。③所投饮水机制造厂商分别具有产品核心部件不锈钢内胆、不锈钢波纹管、发热管、滤瓶单独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4项批件需与整机为同一品牌)得4分,部分满足不得分。④直饮水机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⑤直饮水机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2分。⑥直饮水机采用步进式加热,具有防阴阳水和千沸水功能,设备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3.饮水安全:6分①.提供所投饮水机符合国家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 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的且检测项目≧268 项的检测报告得3分,缺一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②.需分别提供商用饮水机出水、PP棉滤芯出水、活性炭滤芯出水、反渗透膜滤芯出水、电磁阀出水、水龙头出水2019年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符合CJ/T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检测报告,送检品牌须与投标整机产品品牌一致)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运营方案10% | 10分 | 供应商自行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结合采购需求及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方案、设备清洁消毒、设备巡检、故障处理措施、设备维护保养、滤芯更换频次等,能准确理解采购人及用户需求,运营维护方案内容详细有针对性,经综合评定,优得8-10分,良得5-6分,一般得0-4分;其他不得分。 | |
4 | 业绩要求10% | 10分 | 供应商提供2019年以来的直饮水业绩(可包含服务和销售合同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里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通知截图凭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合同扫描件 |
5 | 企业资信实力20% | 20分 | 1.供应商或所投直饮水设备制造商具有ROHS符合性认证证书(GB/T 26572-2011、 GB/T 26125-2011)、具有品牌认证证书(GB/T 27925-2011标准规定的五星级要求)、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需要与本项目产品相关。本项最高得5分,部分满足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官(www.cnca.cn)查询有效。)2.供应商获得行机关颁发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3.供应商或所投直饮水设备产品具有运行及故障监测系统、具有漏电漏水自动保护技术;每有一项得2分,总分4分。4.供应商或所投直饮水设备制造商拥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或提供新疆本地水质检测报告 (GB/T27922-2011),五星得3分,四星得2分,三星得1分,且认证范围需与本项目相关,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官(www.cnca.cn)查询有效。)5..供应商或所投直饮水设备制造商投入人员具有相关资质证书(例如:健康证、电工证、监理证、服务管理师等≥6人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评审依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明细,不提供不得分。)6.供应商提供自助扫码水控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得3分,没有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采购人(甲方):(盖章)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X月X日招标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日期: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
5.成交通知书;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1.磋商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服务内容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中标金额)元。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未按本次响应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规范、质量等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经考核可随时终止合同。2、本合同提供建设期限年;自___年___月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1、按《成交通知书》表明的中标提供服务的人数为人;二、合同标的、期限及金额
4、响应承诺书。3、中标通知;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四、签订本合同依据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服务范围和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服务责任,乙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六、合同生效及其他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服务管理权,协助甲方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工作和全部档案资料等。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五、合同的变更及终止5、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并明确服务内容、具体工作标准、双方责任、义务、建设期限、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及形式、服务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5、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4、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话:电话:账号:开户银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负责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实际签订以甲方提供合同文本为准)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件2-3最终报价承诺书附件2-2明细报价表附件2-1响应报价表二、响应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二)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5-2)(一)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磋商保证金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七、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六、用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附件5-2-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附件5-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三、其它资料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一、服务方案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声明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附件1-2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附件1-3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以上报价包括拆装、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等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报价表附件2-1二、响应报价表及明细报价表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
2 | 管理费 | |||
3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明细报价表附件2-2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1、报价单中应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次报价书)最终报价承诺书附件2-3(格式自拟,以上表格可以自行拓展)2、以上报价包括拆装、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等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
最终报价(详见备注说明) | 服务费: %报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备注说明 | |
磋商小组签字 |
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建设期限、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等)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的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磋商保证金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1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法人代表 | 企业性质 | ||||
企业资质 | |||||
注册资金 | |||||
批准成立机构 | |||||
经营范围 | 经营期限 | ||||
企业简历 |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5-2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4 | |||||
5 | |||||
6 | |||||
7 |
(示例略)附件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示例略)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本单位郑重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附件5-2-3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附件5-2-4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特此声明!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1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注: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应附相关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作经历一览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6-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拟担任岗位或承担工作内容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2、突发事件应急措施1、服务方案的先进性、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服务方案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注:供应商认为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的,自行增加(示例略)
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根据技术需求编制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请对照打分表进行逐条响应)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的其它方案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三、其它资料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注:凡响应文件中技术条款(包括响应技术参数等所有技术内容)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项目二次为完善新疆政法学院学生宿舍生活服务功能,有效解决学生生活需求问题,经我校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对外招合格供应商提供自助洗衣、吹风、饮水相关服务。由供应商提供全新设备并负责安装及维护,学校提供安装场地,水电及相关设施改造,供应商按学校要求负责实施,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项目编号:一.项目概述项目总要求第六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
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相应证件);(一)一般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新疆政法学院学生宿舍自助洗衣、吹风、饮水服务,采购需求内容见下表:
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第一包 | 学生宿舍自助洗衣、吹风服务项目 | 单脱水(洗衣):1.0元/次快速洗(洗衣):4.0元/次普通洗(洗衣):4.5元/次超强洗(洗衣):5.0元/次单脱水(洗鞋):1.0元/次标准洗(洗鞋):3.0元/次低温/中温/高温烘干:2.0元/10分钟强力热风/冷风(吹风):0.25元/分钟 | 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6年结束后考评良好双方可续签2年。 | 1、报价为含税费价格;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第二包 | 学生宿舍自助饮水服务项目 | 直饮水常温水:0.3元/L直饮水热水:0.4元/L | 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6年结束后考评良好双方可续签2年。 | 1、报价为含税费价格;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3.参加本次响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二)其他要求4.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疆政法学院所有办公楼、图书馆、教室、宿舍、培训楼、学术交流中心、人才公寓、人才公寓等楼宇和需要提供商务饮水机服务场所的投资建设与经营(BOT模式)项目。一、项目概况商务饮水机BOT模式服务经营采购需求(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5.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资方对商务饮水机的初装位置或场所可以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装修,费用由中标公司自行承担。(二)釆购预算:采用BOT模式,投资方投资预算约为220万元(为保证设备质量,学校要求投资方投入不低于此预算价)。包括商务饮水机系统、收费系统等设计、设备、施工、安装等内容都由投资方投资和建设以及后期运营保障。(一)项目立项依据:新疆政法学院办公、教学等楼宇和公共场所师生商务饮水机饮水生活保障系统配套建设。本项目预计需要安装90升左右的商务饮水机181台(具体以中标公司根据师生实际需求确定),其中包含新疆政法学院前期使用威可利的78台饮水机。要求中标公司对新疆政法学院前期使用的78台饮水机进行收费系统加装改造,实现通过扫码,微信、支付宝,刷卡以及app可完成缴费功能。实施智能控制,在满足学生正常生活需求的前提下,使校园商务饮水机服务实现绿色、节能、低碳校园的目的。本项目磋商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全面履行磋商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确保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师生,圆满完成商务直饮水机供水的运营服务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24小时不间断营业无人值守的自助经营模式因其自主、自助、便利的特性,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为了适应智能社会的发展,响应国家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号召,提升学校后勤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将有实际需求的楼宇和场所安装上午饮水机,为在校师生解决好健康饮水服务。
4.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做好防漏电等相应安全措施,因自助设备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自助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维护、运营、线路改造、上下水管道安装、水、电表安装及税收等所有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2.设备消耗水电费由成交方负责,水电费按当地民用价格计算,记实缴纳。每栋学生公寓需单独安装符合国家计量要求的计量表。1.场地情况:在校方指定区域安装相应设备,安装数量和类型需要按照校方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二、服务要求通过招标方式引入BOT合作模式,期间水电费用由厂家承担,一切维保事宜包含维修括耗材由均由中标公司承担。
3、功率:6KW/9KW2、出水嘴:二开一直饮品名:净化加热一体机校园智能自助饮水机技术参数三.设备技术参数要求5.以上服务要求含学校现有使用的78台直饮水机,并根据学校要求对现有使用的直饮水机加装收费系统,采用扫码,微信、或支付宝,或刷卡出水。
9、整机材质:整机为全封闭一体式设计,净化、储水、供水、杀菌与一体,304食品级材质8、供水量:开水≥120L/H,直饮水≥125L/H,可供150-200人使用7、水胆容量:90L,水胆要求304食品级材质。6、外型尺寸:650*600*1750mm5、适用水压:0.1-0.6MPA,市政自来水4、电源:220V/380V/50HZ
15、进水阀、消毒阀、排水阀、反冲洗阀等均应采用12V安全电压控制;14、安全性能:需达到防爆、防触电、防渗漏、防干烧、防超温、防火、防蒸汽,防误设置、缺水保护、过流保护,过压保护,超高温保护,无水不运行、自动补水等安全保护功能;13、板材:全不锈钢材质,外壳双面烤漆喷塑工艺,需满足防污、防划、防锈,机身表面防腐蚀抗氧化、经久耐用,不易褪色。设备外表平整光滑,其易触及零部件需针对棱边和尖角做圆滑处理,采用保温技术,确保保温效果;12、加热方式:采用步进式加热技术,杜绝千滚水、阴阳水。11、智能控制:设备具有定时开关机、周末休息、缺水保护、LED遥控设计预防勿动。该设备需支持微电脑自动控制,智能管理,全自动运行,需支持定时开关机功能,实现全年无人值守;10、★净化系统:配置预处理系统,PS300金滤媒+PS300纳米晶过滤,(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及检测报告)内置6级过滤,(PP棉+UDF+CTO+NF膜+T33+UV)净水核心NF纳滤膜,≥800G,可过滤泥沙、水锈等大颗粒杂质,需达到过滤除去水中余氯等有机物、臭味、异色、细菌、强致癌物三氯甲烷、铁和锰等重金属,阻止水垢生成,延长涉水部件及产品的使用寿命的功能,同时需配备后置抑菌炭吸附杂质和异味,UV自动杀菌功能,避免水管里的细菌二次污染,保证饮水安全达到直饮水的标准。
1、安装独立水电表、水电表需保证质量。四、安装施工要求19、★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下,设备应具备智能物联网管控功能,售后维护人员在不进校园情况下,可在手机戓电脑上实时查看设备故障,可通过远程维护解决部分程序控制类故障或其他故障,并能在线监测水质情况,设备滤芯、滤膜是否更换,水质异常预警等基本功能,为管理人员提供便捷管理和智能管理。18、★配置节水系统,浓水0排放,浓水回收再利用,培养孩子节约用水习惯,浓水可用于打扫卫生,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17、出水方式:触摸按键出水,微电脑液晶显示屏,需能显示出水温度,加热状态等基本信息;机器发生故障时应能够自动显示故障代码;按键具备延时断水功能,避免浪费水资源。16、★需配备独立专用的断路器、过流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配置自动减压系统及防漏水监测系统,预防水锤,漏水自动断水;
1.服务期限:6年+2年五.商务要求5、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直饮水设备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做好防漏电等相应安全措施,因直饮水设备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给排水部分施工标准:给排水材料为国标材料,安装结实,不渗不漏。3.线槽部分施工标准:线槽内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槽内,接头搭接牢固,涮锡并用绝缘带包缠均匀紧密。线槽采用钢制线槽。线槽安装要求: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齐全;线槽接口应平整,接缝处紧密平直,槽盖装上后应平整、无翘脚,出线口的位置准确,线槽配线前应清除槽内的污物。2.电源部分施工标准: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相线颜色应统一,零线颜色应统一,保护线应统一用双色线。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达到安全标准。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并有冗余。电线与暖气管、热水管、煤气管等管道之间应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根据学校实际安装环境,供应商在电源施工中需提供国标电线、空开、线槽等各类施工材料及辅材。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我校或第三方投诉、报修或其它紧急电话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在接到报修电话之时起7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更换。2.未经我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设备的位置。1.2022年月日前需完成全部设备投放并进行试运营。六、其他要求3.履约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收费价格需满足以下要求:8.在经营期内,不得无故将项目转让、转租、设备停用,如遇不可抗因素,需与校方协商解决。7.为防止直饮水二次污染,保证设备清洁美观,按照行业或企业要求定期检测、更换滤芯,由校方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定期检测水质,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卫生。6.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学校及楼宇各项安全、消防、卫生等管理规定;应制定洗衣设备的安全、使用、应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职责到人,监管到位,并做好设备各部件的日常检查、清洗、消毒、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卫生。5.需要安排专人打扫设备及周边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处理。4.设备正式运营一段时间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学生及学校实际需求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地点和设备数量的增减。
序号 | 项目类别 | 内容要求 | ||
1 | 合同年限 | 6年+2年 | ||
2 | 收费标准 | 设备 | 模式 | 服务收费价格 |
2 | 收费标准 | 直饮水 | 常温水 | 0.3元/L |
2 | 收费标准 | 直饮水 | 热 水 | 0.4元/L |
3 | 其它 | 乙方承担服务场所需水电等其他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超范围经营。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