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中医科医疗设备孕产保健大楼建设配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踏勘现场和答疑货物和服务工程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外援助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社会工作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制服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试卷印刷教科书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残疾人就业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消防设备残疾人企业产品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投标文件硬件设备运输和保险技术援助分包售后服务体系设备应急故障排除血管病治疗手具激光和光子手具激光工作站脉冲光工作站色素病治疗手具脱毛手具激光手具水氧模块微观摄像机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医学影像软件光学偏光镜镜头罩喷墨打印机主机MCU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皮肤外科治疗专用设备点阵激光扫描系统点阵扫描微创激光技术痤疮(青春痘)印记色斑等治疗激光治疗机豪华仪器二氧化碳激光器微电脑控制扫描头像素光筛f=50mmf=100mm聚焦头点阵扫描器导光系统7关节平衡锤式导光臂保护系统瞄准光系统光学图形扫描器电子注射器冷却系统封闭式内循环水冷却水净化系统及温控系统C程序注射器MCULED红光LED蓝光LED黄光治疗头医行设备短波治疗仪皮肤图像处理工作站
金额
334.90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zc2022gk-151
预算金额812.5万元
招标公司甘州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张丽娜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宗军0936-8270528
中标公司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334.9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尖峰滋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甘育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信宁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ZJYZC2022GK-151
二、项目名称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 5505 号四层 Q089 |
33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龙业,张丽娜,李志龙,杨文,甄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1%收取
收费金额:3.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掖市甘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
联系方式:0936-8212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金安新村Y-14B二楼
联系方式:0936-8270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宗军
电 话:18203966394
附件下载 | |||
二包文件定稿.docx二包文件定稿.docx 2包公示.pdf2包公示.pdf 2包公示.pdf2包公示.pdf |
(二包)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单位盖章:主管领导:此文件已经我单位审阅,请按此版本发布
此文件已经我单位审阅,请按此版本发布
主管领导:
健院
单位盖章X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大楼建设项
目配电工程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甘州区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705
2020年10月
2022年12月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甘州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编号:ZJYZC2022GK-151采购文件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18四、质疑和投诉18二、开标与中标16二、总则1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目录
五、残疾人企业31四、监狱企业30三、节能环保29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6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21第三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21
二、开标一览表37一、投标函35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二、投标报价要求32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2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32
八、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44七、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43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1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39三、投标报价明细表38
十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50十三、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49十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48十一、质量保证承诺47十、供应商业绩一览表46九、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45
十七、附件56十六、商务、技术偏离表54(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53(二)、残疾人企业(若有)52(一)、监狱企业(若有)51十五、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50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八部分技术参数……………………………………………………………………………….73第七部分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70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7
项目概况甘州区妇幼保健院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包:341万元其中一包:113.5万元预算金额:812.5万元项目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ZJYZC2022GK-151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包:170万元二包:341万元其中一包:113.5万元最高限价:812.5万元四包:188万元三包:170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四包:188万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微企业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2.二包、四包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区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转授权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中国区总代理经销商的授权函。1.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0(元)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下载获得。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CA锁登录生成。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最好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国泰新点,联系电话0936-8588231)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099389070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Y-14B二楼名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189361251
(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李宗军电话:13099389070(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丽娜电话:18189361251(采购人)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张掖市甘州区联系人: 张丽娜联系电话:18189361251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Y-14B二楼 联系人:李宗军 电话:13099389070 |
3 | 项目名称 |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二包) |
4 | 招标内容 |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备项目(二包) (详见技术参数) |
5 | 项目预算 | 预算金额:二包:341万元 最高限价:341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6 |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②提供法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不足三个月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二包、四包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区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转授权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中国区总代理经销商的授权函。 |
7 | 招标方式 |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注: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
8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部分评分办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
9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30日。 |
10 | 质量标准 |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
1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请与采购方联系,自行安排踏勘时间,费用自理。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相关事宜 | 详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
14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
15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监督单位:同级财政部门 |
16 | 投标语言 | 中文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 |
18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
1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3号 |
20 | 投标保证金 | 否(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
21 | 拟中标人的确定 |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
22 | 中标公告 | 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 |
23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公告期后2日内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先关费用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
24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备案,且政府采购合同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
25 | 其他 | 1、如有包号,需分别注明包号,如因包号不明而导致废标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6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说明 |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惠政策,若所投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
27 | 不合理报价明措说明及措施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8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 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招标代理费金额:按中标价的1.1%收取 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 |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甘州区妇幼保健院。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1.适用范围二、总则
4.投标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2.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1)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5.3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5.2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5.1最终中标供应商须尽快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5.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招标单位发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1日内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延期公告。6.1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开评标场地费最终中标人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支付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2)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
7.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7.1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7.踏勘现场和答疑6.4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以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6.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有效期8.2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视为无效投标。8.3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4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编制。8.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8.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开标程序开标与中标10.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密后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10.投标文件的递交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2.2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12.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评审过程(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开标时,采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监督单位代表及采购人代表、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宣布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13.1接受投标后,直至供应商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2.5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理由。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2.4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12.3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此造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解释。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14.供应商(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财政部令第94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4.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四、质疑和投诉13.2从评标日起到确定最终中标人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对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委托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评标被拒绝。
15.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14.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14.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4.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满足询问、质疑、投诉中第四条款的前提下,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6.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话;16.1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采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16.6提出质疑的日期。16.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事实依据;1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18.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的,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按询问程序处理。17.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
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邮编:734000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Y-14B一楼联系电话:18209366394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张掖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供应商的质疑将由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
16.合同的签署15.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15.合同的授予五、签订及履行合同面质疑。对所提出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答复。者应该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
17.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17.履行合同16.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6.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此时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16.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第三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1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业;(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分达到一定比例;(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加分比例;(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3%-5%),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见第六部分第十五条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4.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4.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4.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满足技术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的10%的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在评审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和加分。四、节能环保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五、监狱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六、残疾人企业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标文件中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得。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费用。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二、投标报价要求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内容: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投标函;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质量保证承诺;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一、投标函附件;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其他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投标;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账号:开户行:户名:(八)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七)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电话:(九)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备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报价问题。在系统中已列出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等,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供应商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投标总价 | 供货期 | 备注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单位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供货期 | 备注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备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报价问题。在系统中已列出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等,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公司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质量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许可证、备案证)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 | 年份 | 处分或处罚记录 | 处分单位 | 相关说明 | ||||||
2019 | ||||||||||
2020 | ||||||||||
2021 | ||||||||||
备注 |
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后附: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供应商(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致:(采购人)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附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结果本公司声明: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七、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年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特此承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八、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特此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决定。致:(采购人)九、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附原件扫描件)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注:十、供应商业绩一览表日期: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例如:(自行编写)十一、质量保证承诺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关于贵方2022年月日就项目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文件编号:事宜,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保证所有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完全响应贵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售后技术参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采购人名称)
十三、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自行编写)十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十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十五、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致:(一)、监狱企业(若有)
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企业(若有)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此项。附件:有关监狱企业的相关证件资料,投标人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
1、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制造商同意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含节水)认证暨“节”字标志认证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制造商承诺列入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中没有财库[2007]119号文规定的进口产品。承诺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供应商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制造商愿意接受财政部对本制造商及代理商做出的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本制造商及代理商承诺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系列的产品稳定供货,不出现以停产、无货等原因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不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本制造商承诺本期“节能清单”的销售联络信息和产品信息真实有效。
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技术参数”外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商务偏离表十六、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技术参数”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技术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十七、附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里面的参数必须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内容一致.
(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乙双方有权签订合同时在保留合同格式的基础上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采购单位: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鉴于采购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即:采购项目的招标,并接受了供应商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采购方”)为一方和(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格式
项目 | 型号及主要技术指标 | 采购预算(万元) | 中标价(万元) | 节约资金(万元) | 节约率% |
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期间的承诺文件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1)服务范围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可有双方协商。二、合同专用条款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3.考虑到采购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再次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4)中标通知书
序号 | 内 容 |
买方名称: | |
卖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 |
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 小写: | |
质量保证金期限: | |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 |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历天 | |
付款方法和条件:1、到货验收合格后, 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2、 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3、 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款的 %; | |
交货地点: | |
交货验收: | |
售后: |
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定义三、合同通用条款
9)“天”指日历天数。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7)“供应商”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6)“采购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保证金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标准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适用性
5.1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供应商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5.检验和验收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由买方与中标人自行协商。4.2履约保证金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中标人。4.1质量保证金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6.运输和保险5.5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5.4在交货前,供应商或厂家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5.3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供应商或厂家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5.2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
8.3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8.2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8.伴随服务卖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7.服务
9.5卖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9.4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3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有缺陷的货物。9.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9.1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个月内保持有效。9.保证
3)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保证期。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1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0.索赔9.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13.变更指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2.价格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11.付款10.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5.转让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4.合同修改3)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天内提出。2)卖方提供的服务.1)交货地点;
1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7.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7.卖方履约延误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6.分包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19.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9.违约终止合同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18.误期赔偿费17.3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供货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0.不可抗力19.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0.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0.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23.争议的解决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2.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22.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5.适用法律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24.合同语言2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3.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7.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27.税款27.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7.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需经书面确认。26.通知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8.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3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28.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8.合同生效及其他2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单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8.5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甲方:盖章:地址:电话: | 乙方: 盖章:地址:电话: |
法人或被授权人:日 期: | 法人或被授权人:日 期: |
账 号: 开户行: | 账 号:开户行: |
代理公司: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联系人(签字):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Y-14B一楼电 话: 0936-8270528邮 箱:970346261@qq.com |
1.采购人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第七部分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合同编号:合同备案号: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 品目 | 商标 | 规 格 型 号 | 单 价 | 数 量 | 金 额 | 到货数 | 抽检数 | 质量状况 | 合格数量 | ||
验收结论 | 1、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 2、配置是否与合同一致( ) 3、合格证、说明书、附件等是否齐全( )4、发票原件是否收妥( )5、其他验收意见: | |||||||||||
验收人: 负责人: 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供应商意 见(盖章) | 年 月 日 |
4.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3.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2.评标委员会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成员之一。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有倾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1.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由监督部门和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5.审核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3.1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3.评标程序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质量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2.评标办法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3.3澄清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3.2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1)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三、投标无效情形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三个方面采取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评定打分。3.4详评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1.6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内容的;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投标文件不完整的;1.1无本次报价服务相关资质投标的;
1.1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重要参数。1.11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1.10供应商未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的;1.1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7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14扫描件未按照规定要求扫描,看不清楚的。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评定表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是否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是否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是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不足三个月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是否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是否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2)是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是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 信用查询记录 | 是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书面声明及网站查询截图 |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是否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
7 | 特定资质 | 1.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二包、四包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区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转授权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中国区总代理经销商的授权函。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标准 |
1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3 | 唯一性 |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第八部分技术参数评分标准:实行综合评分办法1.评分办法五、评标标准:
类别 | 评分要素 | 分值 |
报价部分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满分30分)注: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及《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原件(详见第三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 30 |
商务部分5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得5分。(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 5 |
技术部分6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等,判断所投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产品功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5分;标“ ★”的为关键性技术指标,每一处负偏离或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扣1.5分,扣完为止;未标“ ★”的一般性技术指标,每一处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 35 |
供货方案(满分10分)依据项目供货方案、运输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安装计划、调试、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项目供货方案、运输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安装计划、调试、验收等科学、 合理、 完善, 针对性强, 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10分; 方案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完善的的得5分;方案内容一般,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安装方案(满分10分)安装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且指导施工,对交付时间、进度控制、货物配备、人员配备、组织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安装方案科学、 合理, 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且有效指导施工的得10分; 方案基本科学合理的得5分;方案内容一般,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售后服务体系方案(满分8分)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有详细得当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且针对性明确,条理清晰的得8分;方案基本采购人需求,针对性基本明确,条理基本清晰的得4分;方案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针对性不明确,条理不清晰的得1分。 | 8 | |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培训计划(满分2分)培训内容:1、 设备操做流程、设备连接设定、设备运行过程存突发状况、设备应急故障排除等;2、 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内容;培训计划安排合理科学可行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 | 2 |
4、血管病治疗手具:3、原装进口;2、设备外部结构:激光谐振腔(发生装置)外置式,激光和光子手具与主机部分旋钮式连接,保证各激光光子元件的独立性,具有维修成本低的特点;1、主机性质:激光工作站形式,可配置多种光子和激光功能,方便进行功能升级增配;数量:1台1.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进口已论证)
★4.6设备操作界面具有定点和滑动两种治疗模式可以选择★4.5冷却:四档可调4.4频率:0.5Hz4.3脉宽:10ms,12ms,15ms三档智能调节,非递进式调节;4.2能量:5-15J/cm²,能量越低越优★4.1波长:500nm-600nm,波长宽度≤100nm
★5.4频率:0.5Hz,3HZ5.3脉宽:10ms,12ms,15ms三档智能调节,非递进式调节;5.2能量:1-14J/cm²,能量越低越优★5.1波长:550nm-650nm,波长宽度≤100nm5、色素病治疗手具:4.7光斑:3cm²
6.2能量:5-30J/cm²6.1波长:650-950nm6、脱毛手具5.7光斑:3cm²★5.6设备操作界面具有定点和滑动两种治疗模式可以选择★5.5冷却:四档可调
7.2能量:400-1200mJ/P★7.1波长:1064nm7、调QYAG激光手具6.5脉宽:30ms,40ms,50ms三档智能调节6.4重复频率:1/2HZ★6.3光斑:3cm²
8.2能量:5-30J/cm²8.1波长:570-950nm8、表浅色斑治疗手具7.5脉宽:20ns7.4重复频率:1、2、5HZ★7.3光斑:1、2、3mm
9.2能量:5-25J/cm²9.1、波长:420nm-950nm9、痤疮治疗手具8.5脉宽:10ms,12ms,15ms三档智能调节8.4重复频率:2/3HZ8.3光斑:3cm²
一、短波模块:数量:1台2.短波治疗仪9.5脉宽:30ms,40ms,50ms三档智能调节9.4重复频率:1/3HZ9.3光斑:6.4cm²
3、输出功率:0-50VA,7档可调;★2.3治疗头的尺寸:φ12mm、φ26mm、φ39mm;2.2治疗头材质:复合材料治疗头,接触皮肤非金属电极;无负极板;2.1工作模式:非直流射频导入治疗;2、治疗头:★1、输出工作频率:27.12MHz;
9、安全性:过压、过载均自动保护,整机性能安全可靠;8、操作界面:触摸式液晶屏,工作时有指示;治疗结束时有蜂鸣声提醒;7、聚焦深度:2-4mm;6、治疗模式:分层聚焦、分层治疗;5、加热方式:电容电场和交变电场加热;4、治疗时间:1-59min可调,步进1min;
3.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3、氧气流速:0-5L/min,任意调节。★2、氧气浓度:≥90%(V/V);1、工作模式:水电离器脱敏治疗;二、水氧模块:10、使用电源:AC220V±22V,50Hz±1Hz;
镜头分辨率:微观摄像机成像分辨率≥2592×1944,像素≥500万像素;设备参数:2、产品注册证中,产品名须包含“皮肤镜”字样,其结构及组成中明确标明含有医学影像软件、微观摄像机、光学偏光镜等。1、设备用于对人体皮肤进行放大观察与拍照并对病变组织拍照采集皮肤镜影像图片,进行图像处理、保存,输出打印图文报告。适用范围及产品要求:数量:1台
★7、镜头罩(支架):≥12种,用于支持各种皮损检测,方便快捷;(提供所有镜头罩实物图)6、镜头:采用光学偏光镜,实时放大,镜头自带偏光功能,支持非偏振、偏振、浸润三种模式,偏振角度0-90可任意调整;★5、成像视野范围:放大等级为20时≥19mm×14mm;放大等级为220倍≥1.6mm×1.2mm;★4、成像视觉分辨力:放大等级为20时,成像视觉分辨力≥70线对/mm;放大等级为100时,成像视觉分辨力≥100线对/mm;放大等级:20X~220X连续可调,放大等级支持无极变倍功能并具有放大等级锁定功能,无需更换镜头;光源照度:微观摄像机LED光源照度≥3000Lux;
1、支持实时动态高清晰数字图像显示,编写报告的整个过程图像在后台同步显示。软件参数:7.4、镜头罩(支架)须通过细胞毒性、皮肤刺激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7.3、须包含接触式浸润镜头罩(支架),和皮肤接触的镜面应刻有标尺;(提供带有刻度尺镜下图,不包含电子标尺)★7.2、须包含介入镜头罩(支架)用于支持标记活检部位、支持介入活检术功能。(提供实物图及镜下活检操作图并提供外观专利证书)7.1、须包含锥形镜头罩(支架)用于指缝、耳背、外耳道、鼻腔等特殊部位。
7、提供多种统计检索项目,包括检查项目、分类、年龄、性别、申请科室、申请医生、检查医生、报告医生、病种等检索条件。6、报告单模式:报告单模式≥2种,至少包含常规图文报告、特异性指征报告;5、数据库病种:软件系统数据库需涉及病种至少300种,包含常见皮肤肿瘤。配备皮肤病皮肤镜图谱的数据库,并对疾病有详细的文字描述;4、图库对比功能:软件需提供专家诊断图库对比功能;3、危值提示功能:软件系统需支持“红、黄、绿”灯危值提示功能;2、软件辅助诊断功能:提供科研皮肤分析模块不少于5个,如:“三分法”、“七分法”、“Menzies’11分法”、“ABCD法”等,分析方法不少于16种,分析方法中需具有名词解释功能;
4、彩色联供喷墨打印机一台3、主机一台2、微观摄像机一个1、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软件一套硬件配置:8、支持诊断符合率(与病理阳性率比对)统计。
2.该设备从设计和生产必须具备安全等级高、精确度高、操作简便、实用性和耐用性好、1.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是进行皮肤外科治疗专用设备。主要用于人体组织的切割、烧灼、汽化、凝固和照射,以达到治疗的目的。需带有点阵激光扫描系统,采用点阵扫描微创激光技术,适用于皮肤皱纹、皮肤松弛下坠、痤疮(青春痘)印记、各种瘢痕、色斑等治疗。适用于在皮肤科,整形美容科、颜值美容科等对软组织进行切割/切除、剥脱/气化、凝固和清创。一、设备用途及要求:数量:1台4.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5、豪华仪器台车一台
★4.输出功率:【连续模式】:0.5—30w;【脉冲模式】:0.1—8w;★3.光斑直径:≤0.2mm;2.输出波长:10600nm;1.激光器:二氧化碳激光器;二、技术要求:3.符合医疗环保及现代灭菌消毒等要求。
9.点阵扫描输出方式:矩形、圆形、直线、曲线;8.扫描头:微电脑控制扫描头:其点阵孔径和孔距全部可调,针对不同程度的疤痕和细小皱纹能提供不同的治疗方案,避免了传统像素光筛治疗造成的出血及效果不稳定等缺点;7.治疗手具:f=50mmf=100mm聚焦头,配有点阵扫描器;6.终端输出激光功率不稳定度与复现性优于±10%;5.导光系统:7关节平衡锤式导光臂;连续模式可持续高效的输出能量,脉冲模式下热损伤更小,可提供更精细化的治疗;
15.保护系统:断水、过载双重保护;14:瞄准光系统:650-670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从弱到强可调;13.最大扫描面积:15mm*15mm;12.剥脱深度:可达3000um,具备气化剥脱深度显示;11.光学图形扫描器激光能量调节范围:【连续模式】:1mJ-99mJ、【脉冲模式】:10mJ-99mJ;10.扫描输出图形:图形大小、点阵间距可调;
抽吸性能:1.测量参数:数量:1台5.电子注射器17.操作界面: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16.冷却系统:封闭式内循环水冷却,配有水净化系统及温控系统;
6Lv(范围)440mmHg~535mmHg5Lv(范围)400mmHg~510mmHg4Lv(范围)360mmHg~485mmHg3Lv(范围)320mmHg~460mmHg2Lv(范围)280mmHg~435mmHg1Lv(最小压力):200mmHg;误差:-10%
2.计算参数:EISCStudio3;C语言;误差:+10%10Lv(范围)610mmHg9Lv(范围)560mmHg~600mmHg8Lv(范围)520mmHg~575mmHg7Lv(范围)480mmHg~550mmHg
DoseAuto-DoseAuto-sensing5.操作界面:4.测试性能:C程序:Keil3.测试原理:电子注射器软件通过软件控制实现将注射定量的药物时,能够精确注入;
9.安装环境温度:+5℃~+40℃;8.额定输入功率:90VA;7.电源:100-240V;6.操作系统平台:主机MCU、注射器MCU;ContinuousSlowContinuousNormal
★1.峰值波段(nm):蓝光:415nm±10nm;红光:633nm±10nm;黄光:590±10nm。蓝光峰值波长要求为415nm无偏离国际最佳治疗波长。数量:1台红蓝黄光治疗仪12.注射器主机重量:2.3kg。11.真空压力:610mmHg±10%;10.相对湿度:20%-90%;
★7.最大辐照面积(长×宽,mm)×模块数:≤(L150×70W)×5;6.辐照时间范围:1s—59min59s★5.蓝光辐照强度(mw/cm²):≥504.红光辐照强度(mw/cm²):≥90★3.蓝光辐照强度(mw/cm²):≥2002.光源类型:LED红光/LED蓝光/LED黄光。三种光源一键切换,无需更换治疗头。
★12.LED数量≥1500颗。11.电源频率(Hz):50±1;输入功率(VA):≤80010.重量(Kg):≤1009.光源寿命:≥20000小时★8.外型尺寸(长×宽×高,mm):≥1110×550×1200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
设备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JYZC2022GK-151
二、项目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
备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505号四层Q089 | 33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投标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志龙、尚龙业、杨文、甄瑜、张丽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1%收取
收费金额:3.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
联系方式:1818936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Y-14B一楼
联系方式:1309938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娜电话:18189361251(采购人)
李宗军电话:13099389070(代理机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7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州区妇幼保健
院(单位名称)的廿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学产如急教中心医美中心中医
科等医行设备项目(三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部分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商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如下:
1.短波治疗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南
尖峰滋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500
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皮肤图像处理工作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适业)行业:创
造商为江苏信宁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
生收入为94.25万元资产意额为94.7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拉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育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1011
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
设备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JYZC2022GK-151
二、项目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孕产妇急救中心医美中心中医科等医疗设
备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505号四层Q089 | 33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货物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投标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志龙、尚龙业、杨文、甄瑜、张丽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1%收取
收费金额:3.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
联系方式:1818936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Y-14B一楼
联系方式:1309938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娜电话:18189361251(采购人)
李宗军电话:13099389070(代理机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7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州区妇幼保健
院(单位名称)的廿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学产如急教中心医美中心中医
科等医行设备项目(三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部分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商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如下:
1.短波治疗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南
尖峰滋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500
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皮肤图像处理工作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适业)行业:创
造商为江苏信宁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
生收入为94.25万元资产意额为94.7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拉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育喜福康科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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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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