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物电学院新工科基础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第二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物电学院新工科基础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第二包)
项目编号:CG-AQ-2019-19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3日
采购日期:2019年6月1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华晟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3号院15号楼
成交金额:39.60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作站、规格型号:HZ-II-A01E、数量:1套、单价:181639.81元/套;
标的名称:智能制造综合实训系统、规格型号:V1.0、数量:1套、单价:95570.12元/套;
标的名称:教学资源、规格型号:HZ-II-G01、数量:1套、单价:74256.20元/套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爱民、孙淑琼、陈小祥、曹路舟、查长礼
采购人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李圆圆
联系方式:0556-5331167
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马婷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联系电话:0556-59911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1-6815030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7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