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九局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县至曹县(菏泽界)段工程移动钢筋棚、集装箱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九局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县至曹县(菏泽界)段工程移动钢筋棚、集装箱询价采购
采购单位: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22 10:43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24 11:00
招标方联系人:
毛耀城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40021225
监督方联系人:
唐锐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241824001
交货方式:
乙方按要求交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收货人:
中铁九局徐民高速项目项目经理部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40021225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不高于结算总额的70%,待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支付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5%,剩下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日内不计息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时,在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发票抬头: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210100240612006H
采购单位: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22 10:43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24 11:00
招标方联系人:
毛耀城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40021225
监督方联系人:
唐锐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241824001
交货方式:
乙方按要求交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收货人:
中铁九局徐民高速项目项目经理部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40021225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不高于结算总额的70%,待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支付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5%,剩下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日内不计息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时,在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发票抬头: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210100240612006H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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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1000010012 | 集装箱 | - | 1.0 | 个 | GB1413-2008 | 2024-8-25 | 华东区-山东省-菏泽市-单县-龙王庙镇李庄小学 |
2 | 2054047119457 | 彩钢棚 | 2m×4m | 2.0 | 个 | 移动钢筋棚,规格型号变更为长15m*宽12m*高4.4m,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 2024-8-25 | 华东区-山东省-菏泽市-单县-龙王庙镇李庄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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