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蜂巢能源(武汉)基地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蜂巢能源(武汉)基地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提供委外检定、校准服务,过程中包括下厂校准、取件送检、外包代送、出具证书服务;
2.合同为框架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技术要求
1.就近原则:为保证时效性,湖北省内有建立实验室。
2.必须覆盖本次服务范围的95%以上的测量设备校准、检定的能力。供应商无能力或需要法定计量机构检定的,提供外包代送服务。
3.除非标测量设备外,校准证书必须盖CNAS章,若无CNAS章,必须属于CMA资质范围或法定计量授权范围。
4.现场校准:计量机构接单后,必须3天内回复下厂时间,除甲方指定时间外,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下厂服务。
5.送检:以快递和现场取件方式送检,测量设备到达乙方场所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安排快递。特殊测量设备周期可协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现场类测量设备5个日内将证书发回;带回计量类测量设备,外协校准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将测量设备与证书一起送回。(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之后适当延长)。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400万;
2.检定和校准资质符合国家法制要求;
①需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
③国家市场监督总司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法定计量授权资质;
④具备十大计量专业领域中的≥300项认可项目的计量检测能力,提供能力范围表。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提供近三年与汽车、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合作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贵0312-2197904/18633299669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未进行备注的交款无效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
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提供委外检定、校准服务,过程中包括下厂校准、取件送检、外包代送、出具证书服务;
2.合同为框架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技术要求
1.就近原则:为保证时效性,湖北省内有建立实验室。
2.必须覆盖本次服务范围的95%以上的测量设备校准、检定的能力。供应商无能力或需要法定计量机构检定的,提供外包代送服务。
3.除非标测量设备外,校准证书必须盖CNAS章,若无CNAS章,必须属于CMA资质范围或法定计量授权范围。
4.现场校准:计量机构接单后,必须3天内回复下厂时间,除甲方指定时间外,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下厂服务。
5.送检:以快递和现场取件方式送检,测量设备到达乙方场所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安排快递。特殊测量设备周期可协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现场类测量设备5个日内将证书发回;带回计量类测量设备,外协校准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将测量设备与证书一起送回。(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之后适当延长)。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400万;
2.检定和校准资质符合国家法制要求;
①需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
③国家市场监督总司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法定计量授权资质;
④具备十大计量专业领域中的≥300项认可项目的计量检测能力,提供能力范围表。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提供近三年与汽车、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合作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贵0312-2197904/18633299669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未进行备注的交款无效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
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