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泉滨河公园景观水域2023年-2026年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hn-2023-1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祁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82087083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温泉滨河公园景观水域2023年-2026年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N-2023-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温泉滨河公园景观水域2023年-2026年管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控制价)30万元,1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温泉滨河公园景观水域2023年-2026年管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温泉滨河公园景观水域2023年-2026年管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
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报告的,
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
即可);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
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服务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9 时00分到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
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七、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N-2023-101
2.项目名称:温泉滨河公园景观水域2023年-2026年管护项目
3.采购预算:30万元,10万元/年
4.最高限价(控制价):30万元,10万元/年
5.采购需求定期对承包管理范围内的水域水面漂浮物等垃圾进行打捞,水域岸线周边杂草
进行清理,底部沉积物进行清理;不定期进行全域人工补水,确保达到合理的景观水位线;
每季度对园内水域底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清除池底沉积的淤泥及杂物定期对水域范围
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水体清洁、安全开放等。
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
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报告的,提
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
可);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
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服务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料不
齐,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标准:执行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
2.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
发布,其它任何媒体发布的与此招标公告相关的信息均属非法转载,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概不承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联系人:蒋祁
电 话:0871-686832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18208708394
电子邮件: 764693114@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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