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金额小写:¥468,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此价格为含税包干价,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需对园区企业(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统计企业数量约422家及2018、2019年新投产企业,总数约500家)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各企业概况、环境风险源情况、环境应急措施情况,并通过调查园区整体及周边概况、园区内各企业概况及环境风险源情况(约500家),收集园区发展、规划、设施基本情况后,按照技术规范编制以下内容:1.编制长沙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完成省、市备案(包括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绘制长沙经开区环境风险源分布图、环境风险物资运输主要路线图,绘制长沙经开区污水走向图、雨水走向及流入水系图等)。2.编制长沙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省、市备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说明等内容)。
成果要求:1、长沙经开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绘制长沙经开区环境风险源分布图、环境风险物资运输主要路线图,绘制经开区污水走向图、雨水走向及流入水系图)。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3、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绘制环境应急物资分布图,给出环境应急物资获取的单位及联系方式)。4、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内部评审、外部专家评审)。5、环境应急预案报省、市环境应急中心备案。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须不少于16人(含),其中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评工程师总数量不少于8人(含)。
环境应急预案报省、市环境应急中心备案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和经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无对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披露、不能允许他人使用。
(2)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受影响。
(1)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
(2)乙方按国家技术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报告并负技术责任,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按期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考核要求,如影响考核结果则不予付款。
(3)乙方应在技术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所编制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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