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吴交审发【2024】2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大河乡。
2.3工程概况:路线全长5.677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对旧水泥路面病害处治后,面层整体铣刨1厘米,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建设8-20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梁166.06米,完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和沿线构造物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0月31日,计317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需要在有效期内、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4-11-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2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
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德水街和康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周鹏鸿
电 话:0953-508770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香榭林大厦7楼
联 系 人:张琳、李洋
电 话:0951-8306246
行政监督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953-5089787
2024-11-21
[A64000020241118066001001]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