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2合同段:K5+400~K6+200)工程(XPRG2017052重)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素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戈伟梅0775-4556706
标书截止时间2017/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2
公告正文
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2合同段:K5+400~K6+200)工程(XPRG2017052重)施工招标公告

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2合同段:K5+400~K6+200)工程XPRG2017052重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2合同段:K5+400~K6+200)工程 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覃发改投资【2016】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本合同段起点位于大朱砂村附近,接第一标段终点,路线走向为南北走向,跨越鲤鱼江后终于小朱砂村附近,路线全长800米。项目于K5+800设置桥梁跨越鲤鱼江,全桥桥长157.92米,桥宽24.5米。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仟捌佰玖拾肆万玖仟叁佰壹拾玖元整(¥28949319.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 A 级、 B 级和 C 级且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 号)规定执行。广西信用等级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按照桂交建管发 [2016]59 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 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21日至20176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 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介绍信原件(如为授权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上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要求年检合格)。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申请人经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资料。(注:以上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素琼,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12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保证金专用账户:

号:2116710029200002777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二、一般账户:

1)账 号:800097502589899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账 号:458100100073010125245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3)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5)账 号:611968303726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7)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http://ggggzyjy.gov.cn/gxgg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0775-4861539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贵港市覃塘区内 地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43

编:537100 编: 537100

人: 韦启尊 人: 戈伟梅

话: 0775-4861375 话: 0775-4556706

真: 真: 0775-4556706

电子邮 电子邮 ggxinpan@163.com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号: 8000 8512 9600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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