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研究2023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交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2023年立法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2023年立法研究 |
30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0万元。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局网站-政务信息-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
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间,请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274273100@qq.com。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11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1日北京时间14时至14:30时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2月21日北京时间14:30时
(一)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 刘原
电 话:1502541871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连芳
电 话:023-65064578 1852311992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01
附件下载: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研究2023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研究2023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2023年立法研究 | 30 | 1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2023年立法研究 | 1/项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基本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基本资格要求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基本资格要求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基本资格要求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基本资格要求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基本资格要求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30%) | 3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服务部分(15%) | 计划方案(15分) |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制定工作方案(含供应商机构情况、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构成、工作安排和进度等),要求内容丰富,设计清晰合理,预期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得当,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内容丰富,设计清晰合理,预期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得当,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优秀,优秀得15分;方案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内容较丰富,设计较清晰合理,预期目标较明确,时间安排较得当,较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良好,良好得10分;方案基本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内容一般丰富,设计一般清晰合理,预期目标基本明确,时间安排基本得当,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为一般,一般得5分;方案不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内容不丰富,设计不清晰合理,预期目标不明确,时间安排不得当,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为差,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计划方案) |
3 | 商务部分(55%) | 项目负责人(12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法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立法服务经验及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经验的,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以上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55%) | 服务团队(18分) | 1.供应商对于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中具备法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每个得1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9分;2. 供应商对于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立法经验及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经验的,每个人得3分,最多9分。(以上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55%) | 业绩(25分) | 具备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立法服务经验及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经验的,每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25分。(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0.8% | 0.45% | 0.55%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地址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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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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