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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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9461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监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监理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兴发改投资【2023】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 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址:定兴县
2.4 本项目总投资:3639.2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46.087万元。
2.5 项目建设规模:河道整治长度 6.167km; 拆除重建桥梁3座,漫水路改建桥梁4座,原有桥梁防护1座;新建巡河路长度12.334km;建设数字化管护平台。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4 09:00至2024-02-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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