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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石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开发GXQ2020-141#、142#新建普通商住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3-06-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GXQ2020-142#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XQ2020-142#地块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华昱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XQ2020-142#地块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

2.2工程规模:计划用地面积约47714.88?,总建筑面积约93776?(以最终核发的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地块容积率0.85。业态为合院。

2.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物业装修、配合结算送审、工程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红线范围内含桩基、设计试桩、主体、装饰装修、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亮化、示范区等),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疫管理、如皋华昱另行安排的其他管理事项,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监理服务内容: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绿色建筑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现场签证初审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2.5监理服务期:860日历天,(1)计划进场时间:2023年7月;(2)计划施工周期:2023年7月-2025年11月20日最终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3)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贰年)。若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内,则不再增加监理费用;若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2.6合同估算价:约20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

3.7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如皋市以外不得有在监工程,在如皋市在监工程不超过一个,且需原业主单位书面同意方可参加投标。项目总监变更在监工程的按苏建管【2014】70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隐瞒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⑵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⑶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⑷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其到岗率按照借资质挂靠处理,监理班子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

⑸本次招标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类项目,或单项监理费120万元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⑴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 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

⑶ 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 不接受项目总监变更过的业绩;

⑸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9其它要求:

3.9.1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9.2 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具体执行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

3.10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精神。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其他

中标后,对中标人及组建的监理组成员人数要求:总监1人、土建专监2人、水电专监1人、监理员6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员即到岗人员,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律不得更换。

项目

监理阶段

监理阶段定义

监理人员构成要求

监理人数要求

监理时间

备注

如皋142#地块项目

前期准备阶段

开工至地基完成

总监+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2名监理员

6人

2023年7月-2023年8月30日

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含示范区施工)

基础完成至±00完成(示范区景观、装修)

总监+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4名监理员

8人

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1日

±00至结构封顶

(示范区景观、装修)

总监+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5名监理员

9人

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30日

建筑外装饰阶段

结构封顶至外架拆除

总监+2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6名监理员

11人

2024年5月1日-2024年7月30日

景观、公区装修施工阶段

毛坯验收至精装完成通过物业分户验收

总监+1名土建专监(兼装修)+1名土建专监(兼景观)+1名水电专监+资料+6名监理员

11人

2024年8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总体完成至交付开始

物业承接至交房

总监+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2名监理员

6人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注: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合理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1日09 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市华昱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0513-88560109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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