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乌苏市国有空置房产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利局家属院西门商铺、正和商城四、五楼)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08.0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zfcg(tg)2023-027
预算金额308.0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乌苏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国斌0992-85078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苏市国有空置房产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利局家属院西门商铺、正和商城四、五楼)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FCG(TG)2023-027 
    项目名称:乌苏市国有空置房产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利局家属院西门商铺、正和商城四、五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080816.9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苏市国有空置房产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利局家属院西门商铺、正和商城四、五楼)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80816.91  
   单位: 1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
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
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
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供 应 商 可 前 往 新 疆 政 府 采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
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 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 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 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苏市温州路123号
联系方式:0992-802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苏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苏市温州路248号
联系方式:0992-8507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斌
电 话:0992-8507872
附件信息:
乌苏市国有空置房产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文件.docx
269.3K
清单、图纸.rar
3.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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