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炭经营公司国能销售集团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2024年进口蒙煤代理报关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1364,招标人为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招标范围
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预计从甘其毛都口岸全年进口蒙古煤数量300万吨(最终发生金额以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为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甲方) 2024年直接采购的蒙古进口煤经中国海关甘其毛都口岸入境的进口煤货物,由中标人(乙方)提供涉及办理煤炭入境报关、合同备案等代理服务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包括: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煤炭入境报关、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按时办理报关报检等手续。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通关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甲方,并真实的反映给甲方海关对所进口货物的意见和问题,并一起协商解决,甲方应尽快配合完成通关工作。(如:报关文件问题、海关查验问题等其它问题)
(3)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最新法规及规定告知甲方,若因乙方在通关操作过程中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核实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准办理未经甲方委托或确认的相关甲方报关业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代理报关报检过程中,应当确保甲方货物安全并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也不得将该类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
(6)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对该等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若乙方经审核发现存在错误或缺失,应即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予以修改、补充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免影响通关速度;因乙方未及时告知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还应负责办理和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7)乙方对所进口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8)乙方在单证备齐后向海关申报,如乙方使用采信报关,应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通关手续,如乙方采用普通报关,7-10个工作日完成报关。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通关延误,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的服务进行转委托。
(10)乙方应及时提醒甲方缴纳海关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关税、增值税、税款保证金 等),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海关罚金由乙方承担。
(11)每月1-3日对账结算,10日前结算代理费,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1.3 服务地点:中国海关甘其毛都关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报关企业备案(提供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截图,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进口煤货代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4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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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MSDC3-23层
邮 编:300457
联 系 人:李虎
电 话:02259816262
电子邮箱:1202895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于琛
电 话:010-58134626
电子邮箱:20081763@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