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5个打捆EPC项目拟采购零星材料一批,物资标的详看询价文件清单。
一、请按如下要求条件进行报价:
1、供方应确定已理解所采购物资的详细规格等相关要求,并按要求报价。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没有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报价文件,需方有权做无效报价处理。(电子签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质量要求:供方应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报价要求:供方需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物资出厂价、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供方履行供货所有一切费用。
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供应商层级:
报价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供应商层级为“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及以上管理的供应商。
5、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信用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代理人)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报价资料
(7)其他材料
6、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2月27日12:00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mp.iccec.cn/)上完成报价。
(2)本次只接受电子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或报价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签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mp.iccec.cn/)。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询价方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接受纸质版报价文件。
7、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甲方指定地点。
8、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按照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据向需方结算货款。
供需双方签认的已交货物交接签收单;
供需双方签认的结算单;
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2)结算单价:在合同供货期内,交货实际结算单价以合同综合单价为准。
(3)支付时间:通过验收后,供方凭借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双方签认的结算单与需方办理结算,需方在30日内支付该结算款的50%,60日内支付剩下的47 %货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为期3个月到期后无息退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付款。若甲方以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材料款,相应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且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贴息时所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指定银行的账户、具体以银行和甲方的要求为准)。
二、附件及其他
1、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附件一)
2、如对我方提供的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可联系:邓翰文 电话:18719153589
中交四航局宜宾李庄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