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喀什市)、(莎车县)、(疏附县)、(叶城县)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喀什市)、(莎车县)、(疏附县)、(叶城县)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喀什市)、(莎车县)、(疏附县)、(叶城县),标段(包)编号:E6531003908001838001001、E6531003908001838001002、E6531003908001838001003、E6531003908001838001004,于2024年09月29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澄清。
一、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喀什市):
1.原公告内容:工期要求(日历天):330天,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人工造林面积3000亩,其中种植杏-山桃混交林(1:1)268亩,株行距3*4m,初植密度56株/亩,种植文冠果-沙枣混交林(1:1)1583亩,株行距2*6m,初植密度56株/亩,种植文冠果纯林,株行距4*6m,初植密度28株/亩;实施土地平整(Ⅳ类土)3000亩,滴灌建设2090亩,分为灌溉系统3个,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23个,排水井17个,砼镇墩73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现公告内容澄清为:工期要求(日历天):360天,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人工造林面积3000亩,其中种植杏-山桃混交林(1:1)268亩,株行距3*4m,初植密度56株/亩,种植文冠果-沙枣混交林(1:1)1583亩,株行距2*6m,初植密度56株/亩,种植文冠果纯林1149亩,株行距4*6m,初植密度28株/亩;实施土地平整(Ⅳ类土)3000亩,滴灌建设2090亩,分为灌溉系统3个,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23个,排水井17个,砼镇墩73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2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具有水利专业造价资格证书,并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现澄清招标文件内容为:第2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必须为造价工程师,取得全国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名下;
二、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莎车县)
1.原公告内容:工期要求(日历天):330天
现公告内容澄清为:工期要求(日历天):360天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2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具有水利专业造价资格证书,并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现澄清招标文件内容为:第2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必须为造价工程师,取得全国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名下;
三、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疏附县)
1.原公告内容::工期要求(日历天):330天
现公告内容澄清为:工期要求(日历天):360天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2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具有水利专业造价资格证书,并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现澄清招标文件内容为:第2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必须为造价工程师,取得全国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名下;
四、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叶城县)
1.原公告内容::工期要求(日历天):330天,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人工造林面积2010亩,种植沙枣胡杨混交林(沙枣占80%,胡杨占20%),株行距2*5m,初植密度67株/亩;实施土地平整(Ⅰ、Ⅱ类土)1519.04亩,翻耕土地210亩,滴灌建设2010亩,分为灌溉系统4个,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10个,排水井5个,砼镇墩11个。工程固沙面积2100亩,铺设草方格长24000米,宽60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现公告内容澄清为:工期要求(日历天):360天,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包含两部分,其一人工造林面积2010亩,种植沙枣胡杨混交林(沙枣占80%,胡杨占20%),株行距2*5m,初植密度67株/亩,实施土地平整(Ⅰ、Ⅱ类土)1519.04亩,开沟换土(Ⅳ类土换Ⅱ类土)210亩,换土量28700m³,滴灌建设2010亩,分为灌溉系统4个,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10个,排水井5个,砼镇墩11个。其二工程固沙面积2100亩,铺设草方格长24000米,宽60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2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具有水利专业造价资格证书,并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现澄清招标文件内容为:第2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他人员资格:④造价人员:必须为造价工程师,取得全国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名下;
注:请各投标人以此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合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更正公告.pdf
澄清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