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3.40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zx-202408km0285c2
预算金额17.80元
招标联系人-0871-630564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莉0871-63333561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17.8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17.8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HZX-202408KM0285C2 二、项目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 三、成交信息 1 标段: 标段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院办 成交金额:17.8 元/次 2 标段: 标段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 成交金额:17.8 元/次 3 标段: 标段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 供应商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郊路 161 号 成交金额:17.8 元/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标段 服务类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 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 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 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 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 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 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 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2 标段 服务类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 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 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 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 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 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 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 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3 标段 服务类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 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 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 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 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 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 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 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宏(组长)、梁月琴、李剑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 标准下浮 20%收取,由成交人支付,金额:2400.00 元(一标段:840.00 元;二 标段:600.00 元;三标段:96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 9 号 联系方式:0871-63056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一单元 11 层 联系方式:0871-63333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莉、王丽君、李玲玲、杨若琪 电 话:0871-6333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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