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47台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金额
3570.0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scq2020d2c51039562
预算金额3570.0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047台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047台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标的名称: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047台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码: DSCQ2020D2C51039562 挂牌价格(万元): 3570.056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20-11-1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2-0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本次拍卖的车身广告位涉及的公交车为运营公交车。共1047台,全部为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其中包括新能源公交车868台;运营线路83条,其中,包括主线路75条、微循环线路8条。每条运营线路预留30%车辆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其余70%车辆用于发布商业广告。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105250145M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河北 秦皇岛市
住所/注册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268号
注册资本(万元) 1225.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勇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秦皇岛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564863047N
批准单位名称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拍卖公交车体广告经营权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0-03-25
批准文号 秦国资发【2020】24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河北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 2020-03-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5-07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万元) 3570.056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570.056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8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人,近三年来无违规行为。

2、意向受让方应为201911日之前成立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发布相关内容的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登陆“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并打印本企业无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或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4、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认真阅读公告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则视为其对标的所有情况无异议。

5、受让成功后按照转让方《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要求,充分、合理利用广告位,不能随意改变广告发布位置。

6、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成功后,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广告位经营权整体或部分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7、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成功后,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将广告位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8、广告位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依法自行缴纳。

9、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使用广告位的情况进行监督。

10、受让方应承诺,广告内容必须文明健康,广告形式力求丰富多彩,有助提升城市形象和公交公司的形象。因此,广告正式制作前,受让方应按规定办理广告发布的许可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1、受让方应承诺,广告设计不得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他人合法权益,否则产生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2、广告位使用期间的安全责任、清扫保洁、维护责任及上下刊广告工作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负责广告发布所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手续不齐、费用未缴、制作和发布广告不符合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处罚、支付赔偿金等)及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1%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8年整体金额,成交后受让方需支付的成交价款为首年价款金额。

3、受让方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产权市场向拍卖公司场出具价款支付情况函,拍卖公司通知受让方并至拍卖公司处领取《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4、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署《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期满后,受让方持转让方出具的收据至转让方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执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见附件),同时受让方向河北产权市场交付的500万元保证金转作部分成交价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6、受让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车辆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广告发布相关政策及规定。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万元,意向受让方按约定将剩余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与转让方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其交纳至河北产权市场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完成交割手续后,河北产权市场将首年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受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1047台公交汽车车身广告位8年经营权在河北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采用挂牌的方式,挂牌期:2020年11月11日9时至2020年12月8日17时。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并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参与本次转让活动。各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取得竞买资格,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

1、展示时间:20201116日至20201120日(工作时间)。

2、地点:秦皇岛

3、标的展示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358615555 13785075386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即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经协议转让或拍卖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的;

3、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后,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4、受让方在成功摘牌后违反摘牌前承诺的。

受让方在车身广告进行经营时必须接受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级政府对其监督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对违反合同约定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本次转让标的物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0-12-0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 11650000001212582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 下载 预览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76条主线路和8条微循环线路站点说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76条主线路和8条微循环线路站点说')">下载 预览
开具发票的说明 下载 预览
标的明细表 下载 预览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拍卖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311-66635121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8533195919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

资产转让动态报价竞价须知

第一条 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河北产权市场规定的时间登陆动态报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动态报价活动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限时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动态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该次动态报价活动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 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期;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 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输入动态报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动态报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河北产权市场向受让方出具《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八条 本次动态报价结束后,成交价格不再变动。出现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影响而改变交易结果,报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批复执行。转让方和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报价结果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河北产权市场查实到账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十条 动态报价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终结该标的物动态报价活动:

(一)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动态报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应终结的情形。




“动态报价方式”流程

①阅读须知。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以及《动态报价须知》。
②了解标的。凡参加竞买的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③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公告中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支付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并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和第四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网站注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竞价应自行登陆河北产权网(www.hebaee.cn )“第四产权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四产权原有注册用户不用重新注册,可直接使用原有注册信息申请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⑤申请报价。已注册的意向受让方须登录河北产权网第四产权专区,选定意向参与标的,完成报名申请报价手续。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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