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c-wh2024-gwhz0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瞿诗旺132966855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伟185086676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管网华中2024-2025年度管道巡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管网华中2024-2025年度管道巡护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TC-WH2024-GWHZ001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湖北省/武汉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管网华中范围内现管辖5334公里管道(不含魏荆老线、兰郑长管道应城支线),预估安排至少911个线路巡线员,129人进行无人值守站和阀室专职巡护,76座巡线员兼顾巡护阀室进行日常巡护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全面专业的线路巡护服务。同时负责线路巡线员及看护员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培训(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为招标人派出符合巡护要求的线路巡线人员及看护人员。

管网华中2024-2025年度管道巡护服务外包项目



标段编号:
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9-18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3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10-09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网华中2024-2025年度管道巡护服务外包项目己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管网华中范围内现管辖5334公里管道(不含魏荆老线、兰郑长管道应城支线),预估安排至少911个线路巡线员,129人进行无人值守站和阀室专职巡护,76座巡线员兼顾巡护阀室进行日常巡护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全面专业的线路巡护服务。同时负责线路巡线员及看护员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培训(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为招标人派出符合巡护要求的线路巡线人员及看护人员。 入围承包商数量为3家。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一定有框架合同项下任务。不承诺管道巡护线路数量和长度,以各单位上报公司审批实际发生为准。 2.2招标范围 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所辖作业区管辖的成品油、原油、天然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护以及看护工作,提供全面专业的线路巡护及看护服务。具体项目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下达的项目批复计划或费用计划为准。 2.3服务地点 管道沿线途径湖北省内武汉、恩施、荆州等16个地市地区及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局部地区。具体由业主指定地点。 2.3计划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订单合同签订以甲方通知为准,原则上每半年一签。 2.4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中标人数: 授标原则:遵循少量优秀、满足采购需求的原则,N 为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4时,推荐排名前4的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3位的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份额不低于35%;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4时,视为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2.5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承包份额或框架项下承包商确定规则: 由招标人依据各中标人的人力资源情况、设备资源情况、实施便利性、用户考核评价等因素综合考虑,从中标人中直接选定承包商并履行招标人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框架下订单合同。订单合同签订以甲方通知为准,原则上每半年一签。 招标人对中标人委托项目,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项目安排。框架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或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 因中标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 2.6其他 (1)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恶意串通谋取中标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订单合同授予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招标人提醒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框架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拒绝招标人委托项目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招标人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发生三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框架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签有框架合同的立即终止:承包商年度考评结论不合格的;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以上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的;扰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巡护等类似的项目业绩。 (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注:(1)—(4)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巡护等类似的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瞿诗旺

电话:
13296685502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冯伟

电话:
18508667658


电子邮件:
fengw59@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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