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设备管理部就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SBGLB-ZB-2404-0526
项目标名: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TMP-2404-0071 | 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 项 | 1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郑重声明: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允诺帮助投标方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方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2、投标方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方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方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20%的违约金。
3、对于同一投标项目若出现同一投标人采用多个账户同时参与、同一人操作多个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或投标阶段IP重复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致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品质保证部原燃料取制样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完成后能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
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2、招标项目内容:为全面完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任务,切实做好各项目顺利推进及实施;同时做好工程组织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和施工质量管控,需对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实施工程监理工作,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包括其主体工艺以及与主体工艺相配套的机械设备、气及控制系统、能源动力介质系统、土建、总图运输设施以及与主体工艺相匹配的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供配电、仪表及自动化、电信、应用软件、区域内的管网、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的施工图、项目申报资料提供(含立项及节能、消防、环保、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专篇材料)、设备设计、软件编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人员培训、试车、达产达效、试车阶段的备品备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3、工程监理期限:
从施工阶段(0标高以上土建施工)至竣工验收完成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4、资金来源:自筹。
5、交货地点:济南市钢城区。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履约的情形。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淘汰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不合格供应商的情形。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4)必须是投标方本单位人员并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参加资格预审。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6)投标单位不存在莱钢招标中心限制投标的情形。
(7)企查查(www.qichacha.com)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8)投标方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炼工程监理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方须提供资质文件,并提供公布并能查询到以上资质及有效期的权威机构网站网址链接备查。
3、 业绩要求
2019年以来,投标单位有在国内完成冶炼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监理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上),需提供监理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4、招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可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装备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五、投标人须知
(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以招标系统为准。
资格预审时间:以招标系统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1、资格预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潜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将资格预审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
2、资格预审文件需按顺序上传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等证书、相关施工业绩(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税收及社保证明、盖单位公章的“企查查”截图、合同履约能力证明。
业绩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工程造价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提供业绩扫描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投标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方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营风险”项下“黑名单”、“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并提供近期企业的完税证明和企业社保证明。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委派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不得担任超过2项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6、现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专业必须与所承担工作对口,同时具有作为类似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7、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8、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10、不接受联合体。
11、资格预审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二)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系统为准。
开标时间:以招标系统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1、投标文件划分:商务标内容为报价单;请按规定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2、投标流程:(详见“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3、投标资料要求: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网上投标带签字盖章),商务标书(包括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形式上传),且以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电子版投标为有效报价。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方,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后,合格投标方进行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若不符合条件擅自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后果自负)。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元人民币。从投标方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方账户(详见“八、招标方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方名称,否则,招标方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方承担。
投标方交纳标书费,并经招标中心确认后,投标方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七、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万元(大写: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方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方账户(详见“八、招标方账户信息”),如不能从投标方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方认可的账户,招标方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
投标保证金退还:陈先生 0531-76923170
八、招标方账户信息
招标方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请投标人使用公户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开标时间前3个工作日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76923170或0531-7692318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和投标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索要收款收据。(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九、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等。招标方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方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2、投标方要求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方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方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方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3、请潜在投标方每日登陆
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招标方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投标联系人:
招标中心: 陈先生 0531-76923170
设备管理部:魏先生 0531-77920026
2024年4月18日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负责投标事宜,为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其所签署的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或公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10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帐 号:1617011029248031672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05-09 14: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05-11 1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魏书浩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77920026 邮箱:1@mail.cn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4-05-07 08: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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