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太阳能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xz-2024-06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统文1332251203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太阳能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4-06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11月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陕西新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欧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英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陕西新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101317428311618

2)中标折扣:不含税折扣报价:81.00%;中标份额:50%;增值税率:13%。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供货周期:自订单下达后15日内完成到货。

5)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7)到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全区供货,具体到货地点以招标人所下达订单指定地点为准)。

2.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南京欧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20116663792301Q)

2)中标折扣:不含税折扣报价:80.00%;中标份额:30%;增值税率:13%。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供货周期:自订单下达后15日内完成到货。

5)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7)到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全区供货,具体到货地点以招标人所下达订单指定地点为准)。

3.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浙江英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30183MA27WK313F)

2)中标折扣:不含税折扣报价:80.80%中标份额:50%;增值税率:13%。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供货周期:自订单下达后14日内完成到货。

5)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7)到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全区供货,具体到货地点以招标人所下达订单指定地点为准)。

三、否决投标情况

否决原因:依据报价文件,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线缆和支架的供应商非投标人自行生产提供,同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代理商要求中的第2条要求“(2)其他产品(控制器充电模块、整流模块、连接电缆及支架等)允许投标人代理其他厂商产品(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该投标人未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故初步评审不合格,不进入详细评审。

四、其他

公示期:【2024年117日至2024年1111日,共5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27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统文】

联系电话:【13322512034】

异议接收邮箱:24155223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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