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92.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07
预算金额92.00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雪梅0427-2361519
中标公司辽宁辽河石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双兴路加油站分公司92.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07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石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双兴路加油站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道钻工村社区双兴中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9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C23120302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要求:★三、具体要求 1.投标人须常年确保92#、95#汽油和0#、-35#柴油供应,不能发生长时间缺货情况。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油品: 汽油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柴油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汽、柴油标准,则执行国家新的有效汽、柴油标准。 3.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并由投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安全消防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所有工作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因中标单位工作不合规、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负责对管理员和加油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车辆对号加油,若因管理员或加油员工作疏忽且未严格执行的,所产生的加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负责保障油品质量,若因油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车辆修理或报废,经认定确系所供油品质量未达标引起的,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汽油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柴油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汽、柴油标准,则执行国家新的有效汽、柴油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青、冯秀荣、熊亚杰、张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本级
地址:双台子区城北街10-1
联系方式:0427-2683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427-236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梅
电 话:0427-23615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3.11-2024车辆加油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石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双兴路加油站分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07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石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双兴路加油站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道钻工村社区双兴中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9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C23120302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2024年定点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要求:★三、具体要求 1.投标人须常年确保92#、95#汽油和0#、-35#柴油供应,不能发生长时间缺货情况。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油品: 汽油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柴油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汽、柴油标准,则执行国家新的有效汽、柴油标准。 3.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并由投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安全消防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所有工作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因中标单位工作不合规、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负责对管理员和加油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车辆对号加油,若因管理员或加油员工作疏忽且未严格执行的,所产生的加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负责保障油品质量,若因油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车辆修理或报废,经认定确系所供油品质量未达标引起的,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汽油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柴油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汽、柴油标准,则执行国家新的有效汽、柴油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青、冯秀荣、熊亚杰、张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本级
地址:双台子区城北街10-1
联系方式:0427-2683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427-236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梅
电 话:0427-23615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3.11-2024车辆加油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石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双兴路加油站分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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