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公司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公司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公司 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GS-WZ-2023-ZB-18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设备购置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所使用的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2021年7月经公司批准由原机械公司更名为绿色产业公司。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绿色产业公司负责五公司大型设备及周转材料(含盘扣、型钢、标准化防护设施、卸料平台、栏杆等)的管理和运营,最大程度提高周转率,避免闲置、重复购置,造成资产浪费。通过管理、维护提高自有资产的完好率、利用率,服务好现场从而降低企业施工成本。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用于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的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采购。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初次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平台,进入“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系统二期招标采购投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用户)”。 请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登录供方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步骤参与、响应本次招标。 4.3响应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6日10点00分至2023年12月31日17点0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响应成功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包件售价: 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8号上午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号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9号楼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投标人也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9号楼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招标人截止收取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月8日午10点00分,逾期未收到邮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同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4 届时投标人想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7.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公司招采部联系人:李芳茜 联系电话:13450487325 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8. 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附表2:投标申请表 附表3:招标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附表2: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附表3:招标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备注须知: 本工程所采购设备要求全新,机况良好、运转正常,外观整洁美观;设备铭牌必须于设备资料相一致且进场前铭牌必须清晰,严禁更换或用假铭牌顶替,通过合格验收后方可进场,否则验收不通过予以退场处理; 进场安装的设备应在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司机操作室内固定有设备信息铭牌,铭牌信息应与提供的产权备案登记证信息一致。 进场安装的设备配件与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保持一致,不得混用其它设备的旧配件甚至不同型号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的配件; 设备操作室内应安装指纹或人脸识别控制系统、无人智能系统全套设备; 如设备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到场时间自接到通知起不得超过2小时;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投标时及进场时应附设备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附表3-1:无人驾驶智能施工电梯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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