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GB201801220154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温州交运集团关于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4.8-5.5米级7座MPV商务车采购项目(重二)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的6辆4.8-5.5米级7座MPV商务车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部分为准。
2、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40万元整( 6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该车辆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3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海螺大楼北8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09时30分整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577-882871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海螺大楼北801。
联系人:潘蒙蒙电话:88819099 13396775005 传真: 0577-88808822
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88901178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账号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里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不再需要去中心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七、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
温州交运集团公务用车公司7座MPV商务车采购项目(重二)的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温州交运集团关于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4.8-5.5米级7座MPV商务车采购项目(重二)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8年01月29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08822,传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87951244@qq.com。
联系人:潘蒙蒙,联系电话:88819099 /13396775005。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