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蜀山区三所学校暑期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金额
65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sshz00031
预算金额6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57372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2024年蜀山区三所学校暑期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蜀山区三所学校暑期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09: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SSHZ00031

项目名称:2024年蜀山区三所学校暑期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

预算金额:6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50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4年蜀山区三所学校暑期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5日上午00:00至2024年07月0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系统操作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1楼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详情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

联系方式:0551-65123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65737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73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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