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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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惠州车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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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惠州车务段非联锁区域调车进路确认
装置系统设备委外维保公告

一、技术要求及参数
1.硬件设备
硬件设备:1.线路传感开关;2.传输线缆和附属设备(非人为损坏);3.无线数据收发设备;4.主机;5.采集分机;6.电台分机;7.调车电台;8.局域网设备支持;9.供电电源等等。
2.软件设备
软件结构:1.道岔数据采集;2.电台触发与控制;3.数据记录;4.屏幕显示刷新;5.操控单元;6.数据有条件广播。
3.基本要求:
(1)有关附属配套设备必须与数字电台相匹配。
工作频率范围应符合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2)系统通过对多个道岔开通方位的连续判断,计算确定进路的开通方向,控制电台以语音广播通知调车人员,相关人员可共同核对计划与进路,避免人工判断失误,防止无联锁区域调车事故。
4.供电要求
采集分机、电台分机使用市电电源,电压:AC160-260V。
电脑主机使用市电电源,电压:AC220V。
当供电电源处于工作电源或最大工作电源时,设备的性能降低不能超过如下的规定极限:
发射机载波输出功率变化比实测值不超过3dB;
接收机参考灵敏度比实测值不超过6dB;
载波频率稳定度和接收输出失真不超过TB/T2834-2002规定的允许值;
二、维保方式
1.对我段兴宁西、梅州站配置的非联锁区域调车进路确认装置系统设备维保,维保单位须确保非联锁区域调车进路确认装置系统设备使用正常。
2.在维保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维修应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安排专业工程师与车站分析故障,指导车站及时排除故障,故障不能排除时,应在48小时安排工程师携带备件到达设备安装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恢复系统运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恢复时,需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共同协商处理方案,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修复时,维保单位须向设备单位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共同协商处理方案,并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
3.应严格执行约定的维保费用,接受定期或不定期对配件、维修质量、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4.维保单位在维保设备时应填写维保记录一式3 份,甲方2 份(车站1份),乙方1 份,详细记录保养情况、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双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三、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由乙方提供维护服务项目巡检单(春秋检)、维修记录进行验收
四、维修时间
维保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内。
五、维修地点兴宁西、梅州站。
六、付款方式
按年度或半年度支付维保费用。服务期届满后,维保单位应及时提供维护服务项目巡检单(春秋检)、维修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设备单位确认后支付。
七、其它维保约定
维保单位对我方的非联锁区域调车进路确认装置系统设备和附属设备的功能及各项性能指标实行年度包干维修保养(其中含每年到现场进行一次春季设备维护检查、一次秋季设备指标检测),对设备配件损耗部件及时进行更换。


惠州车务段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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